第九届沈阳卧龙湖大辽文化冬捕节招标公告

第九届沈阳卧龙湖大辽文化冬捕节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第九届沈阳卧龙湖大辽文化冬捕节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2-22 至 2023-12-29
撰写单位: 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陶石
(第九届沈阳卧龙湖大辽文化冬捕节)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第九届沈阳卧龙湖大辽文化冬捕节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第九届沈阳卧龙湖大辽文化冬捕节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九届沈阳卧龙湖大辽文化冬捕节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第九届沈阳卧龙湖大辽文化冬捕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履约地点:沈阳市康平县卧龙湖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并满足项目对服务指标的所有要求。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货物采购清单要求进行共同验收;服务验收:服务商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提供执行服务的图片、视频、清单等材料,编制验收报告。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验收依据的要求或赛事的需要,应按采购人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因服务商导致赛事不能顺利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导致赛事形象受损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服务商承担违约。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采购人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服务需求

n 现场勘查与资料收集

现状场地探勘并收集基础资料,与业主充分沟通相关诉求。

n 周边市场调研

康平周边、沈阳地区现状市场调研,分析市场需求和偏好。

n 策划、规划设计

基于项目场地基础和背景条件,策划、规划设计相关体验性高的项目与活动,充分展现康平特色文化。

n 配套招商与运营支持

n 】票务系统设计与执行

设计票务系统和完善的票务优惠与组合套餐体系,并提前实施线上票务预售服务。

n 营销推广

营销前置,通过大众媒体精准推广的方式,实现冬捕节的提前预热。

n 冰雪项目建设

相关冰雪项目落地建设

n 游乐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

冰雪乐园、冒险岛、捺钵营地等相关游乐设施、配套设施的采购。

n 开幕式策划排练

开幕式的开渔仪式、祭祀大典活动的策划与排练。

n 道具采购及布展

相关表演道具、器械的采购和场地布展。

n 项目运营

n 节点小活动策划与执行

n 投标人投入活动项目金额不低于政府投入总金额的40%(提供承诺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 (康平老党校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投标人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 康平县新城区顺山一路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 29-11 号 3 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jyxmgl@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陶石
电 话: 186*****54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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