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千斤顶、扳手采购招标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千斤顶、扳手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3
年12月28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千斤顶、扳手采购招标,招标编号:CGZB******-JDA021。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附件1-3-1、附件1-3-2)。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方重工要求制造并发货到指定地点。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楼110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27日前到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标书费200元整(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纳到北方重工财务总公司。
(不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无法参与投标!汇款前一定要与招标方联系已确认账号信息!)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北方重工及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六)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
90%货款到货款,10%质保金。
十、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
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招标联系电话:135*****673/138*****320
招标联系人:王岩/杨川
十一、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0*****500
附件:1-2-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1-2-2.招标要求
1-2-3.投标函
1-2-4.资质承诺书
1-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2-6.授权委托书
1-2-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2-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编号 |
1 | 千斤顶 | 详见生产编号:KS*******-20采购要求 | 套 | 24 | KS*******-20 |
2 | 液压扭矩扳手 | 详见生产编号:KS*******-20采购要求 | 套 | 2 | KS*******-20 |
3 | 同步顶升系统 | 详见生产编号:KS*******采购要求 | 套 | 1 | KS******* |
4 | 液压扭矩扳手 | 详见生产编号:KS*******采购要求 | 套 | 1 | KS******* |
5 | 同步顶升系统 | 详见生产编号:KS*******采购要求 | 套 | 1 | KS******* |
6 | 液压扭矩扳手 | 详见生产编号:KS*******采购要求 | 套 | 1 | KS******* |
7 | 同步顶升系统 | 详见生产编号:KS*******采购要求 | 套 | 1 | KS******* |
8 | 液压扭矩扳手 | 详见生产编号:KS*******采购要求 | 套 | 1 | KS******* |
生产编号:KS*******-20采购要求
4t双作用千斤顶、60t双作用中空柱塞液压油缸、高压泵站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螺旋立式磨机配套用4t双作用千斤顶、60t双作用中空柱塞液压油缸、高压泵站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国内。
室内室外:室内安装。
海拔高度:海拔2000m。
供电条件:高压三相10kV,输出电压范围10kV±10%,低压三相380V±10%,220V±10%,频率50Hz,控制电源:DC24V。
供水条件:中性、清洁的循环水;水温≤30℃;水压0.3~0.4MPa。
工作制度:年生产7920h。设备利用率90%。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4t双作用千斤顶”技术要求
3.1.1“4t双作用千斤顶”技术要求:
(1)在制造厂内装配时,不得损伤密封件,要求工作时不得漏油。
(2)双作用可快速回程。
(3)配有安全阀实现过载保护。
(4)活塞杆电镀,密封圈密封可靠。
(5)带快速接头和防尘帽。
(6)出厂前压力试验,试验压力70MPa。
3.1.2“4t双作用千斤顶”主要技术参数:
(1)最大顶起重量:4t(2)最大顶起高度:79.5mm
(3)工作顶起高度:21mm(4)工作压力:70MPa
(5)本体高度:236.5mm(6)进、出油口:快速接头
(7)最大伸展高度:316mm(8)缸体外径:Φ51mm
(9)顶部安装法兰尺寸:见订货图。
3.1.3附“4t双作用千斤顶”订货图。
3.2“60t双作用中空柱塞液压油缸”技术要求
3.2.1中空柱塞液压油缸技术要求:
(1)在制造厂内装配时,不得损伤密封件,要求工作时不得漏油。
(2)双作用可快速回程。
(3)配有安全阀实现过载保护。
(4)活塞杆电镀,密封圈密封可靠。
(5)带快速接头和防尘帽。
(6)出厂前压力试验,试验压力70MPa。
3.2.2中空柱塞液压油缸主要技术参数:
(1)最大顶起重量:60t(2)最大顶起高度:165mm
(3)工作顶起高度:110mm(4)工作压力:70MPa
(5)本体高度:324mm(6)进、出油口:快速接头
(7)最大伸展高度:489mm(8)缸体外径:Φ159mm
(9)中心孔径:Φ53.8mm(10)顶头直径:Φ100mm
(11)油缸中空内径:Φ53.8mm(12)工作最大压力:70MPa
3.2.3附“60t双作用中空柱塞液压油缸”订货图。
3.3“高压泵站”技术要求
3.3.1千斤顶高压泵站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该泵站系统用于螺旋立式磨机检修门打开过程中,起重装置为一拖四形式,即一套泵站系统同时给4个双作用4t千斤顶供油,泵站系统须满足上述千斤顶的技术参数,应能保证压力及油量及4个千斤顶的同步性。
(2)同时该液压系统用于螺旋立式磨机螺旋轴安装过程中,起重装置为一拖二形式,即一套泵站系统同时给2个双作用60t中空柱塞液压油缸供油,泵站系统须满足上述千斤顶的技术参数,应能保证压力及油量及2个千斤顶的同步性。
3.3.2泵站系统技术说明
(1)该泵站系统用于螺旋立式磨机开门千斤顶和螺旋轴安装中空柱塞液压油缸的动力源。该泵站作为安装和检修时的专用工具,为短时连续工作。
(2)要求配套的泵站系统是超高液压电动泵站,既能实现一台泵站同时配套4个4t双作用千斤顶,或者又能实现一台泵站同时配套2个60t双作用中空柱塞液压油缸,所以乙方在两种使用情况下的高压胶管型号若相同,可以共用胶管。
(3)每个4t双作用千斤顶需要最大油量为0.05L,每个60t中空柱塞液压油缸需要的最大油量为1.4L,该泵站系统须保证千斤顶、中空柱塞液压油缸的工作压力及行程速度一致,供油充分,保证在工作时千斤顶、中空柱塞液压油缸升起和降落的同步性不大于3%。
(4)乙方提供的泵站系统需要有六个双向油路,便于作用在双作用千斤顶、中空柱塞液压油缸,由换向阀实现换向,控制双作用千斤顶、中空柱塞液压油缸工作、停止、回落。
(5)要求液压系统具有液压锁紧功能,在起升高度范围内,可在任意起升高度位置进行锁紧,并且此时可以安全完成磨机安装、检修工作。
(6)乙方提供的泵站系统设有安全阀、单向阀、卸荷阀等元件,保证系统功能完善和安全性。
(7)泵站系统的液压泵站须配有就地电控箱,包括交流接触器、接线端子,泵站电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和指示灯。
(8)该系统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接口乙方自行设计。
(9)液压泵站要求为可移动推车结构,操作方便简单安全。
(10)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2011《标牌》的规定。
四、供货范围
4.1“4t双作用千斤顶”:24个(每台磨机4个,共6台磨机)。
4.2“60t双作用中空柱塞液压油缸”:4个(每台磨机2个,6台磨机共用2套)。
4.3千斤顶高压泵站:2套(含手动电控箱)(每台磨机1套,6台磨机共用2套)。
4.4泵站系统与千斤顶、中空柱塞液压油缸之间的所有连接附件:2套(带12根15米高压软管及接头)
4.5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标准和规范
4t双作用千斤顶、60t双作用中空柱塞液压油缸、千斤顶高压泵站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至少包括:
JB/T6996-2007重型机械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六、质量检验要求
6.1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产品ITP,内容应包含产品各制造节点及成品装配试验、涂装、包装等关键及非关键点检验内容,制造过程应按照ITP所规定节点进行符合性检验并按照节点通知共同见证。
6.2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甲方监造人员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甲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6.3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6.4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6.5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6.6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6.7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6.8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6.9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七、技术服务
7.1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
八、质量保证
8.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8.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8.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8.4质保期:设备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运行12个月。
8.5最低使用寿命3年。
九、产品涂漆、包装
9.1涂漆
9.1.1涂装按GB/T*****.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分:涂装》标准执行。
9.1.2涂漆前处理
涂漆表面在涂漆前要求采取喷砂或者喷丸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a2 1/2。在无法进行喷砂除锈的大型钢铁构件时,可以采用手动或电动工具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t3。
9.1.3涂漆
(1)满喷(或刷)防锈漆2道,底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得小于60μm;
(2)第一遍油漆:要厚薄均匀,线角处要薄一些但要盖底,不出现流淌,不显刷痕;
(3)第二遍油漆:喷油饱满,不流不坠、光亮均匀、色泽一致,面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少于75μm。
9.1.4防锈,对于敞装件加工表面涂硬膜防锈油。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一年半。
9.1.5涂漆人员具备涂漆操作证,严格按油漆厂家提供的技术指导操作。涂层方案确定以后,油漆厂提供标准涂漆样板,工厂在设备涂漆时也要求做相同涂层结构的样板供甲方比较。
9.1.6所有表面涂漆和涂层能够满足长期运输条件。未经涂漆的表面采用适当防护,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能抵御阳光暴晒和大气污染。保护层能够利用物理方法或溶剂方便地清除。
9.1.7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9.1.8面漆种类及颜色:待定。
9.2包装
9.2.1包装按GB/T*****.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3部分:包装》和GB/T7284-2016《框架木箱》标准执行。
9.2.2机电包装应符合《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及其引用的标准和长距离陆路、水路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的规定。机件包装应牢固可靠,对箱内机件应有防雨、防潮、防振、防腐蚀等措施。
9.2.3包装箱应足够牢固,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变形、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9.2.4包装箱必须满足全部过程使用叉车或吊车的正常操作需求。
9.2.5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9.2.6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9.2.7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
9.2.8因为包装的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乙方负责免费对损坏的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
9.2.9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大件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
9.2.10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方。
十、资料提交
10.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元件清单。协议签订4周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所提供的外形图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10.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设备配置的电气元件清单,说明书,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等。
10.3上述资料要求提供电子版(WORD、CAD和PDF版)1套,纸质版6套/台。(为甲方提供3套设计院用图和电子版配合文件资料,图形文件为CAD,文档采用Excel或Word,乙方提供的图纸清晰且应签署校审完整,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U盘或光盘2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如有进口部件资料,应提供英文版和中文版,并以中文版为准。)
10.4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0.5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一、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4t双作用千斤顶”订货图
“60t双作用中空柱塞液压油缸”订货图
技术联络人高兴阳联系方式13709813571
“4t双作用千斤顶”订货图
“60t双作用中空柱塞液压油缸”订货图
生产编号:KS*******-20采购要求
液压扭矩扳手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螺旋立式磨机配套用液压扭矩扳手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国内。
室内室外:室内安装。
海拔高度:海拔2000m。
供电条件:高压三相10kV,输出电压范围10kV±10%,低压三相380V±10%,220V±10%,频率50Hz,控制电源:DC24V。
供水条件:中性、清洁的循环水;水温≤30℃;水压0.3~0.4MPa。
工作制度:年生产7920h。设备利用率90%。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主要技术参数。
最大扭矩值:10704Nm
最大工作压力:70MPa
套筒规格:M33、M36、M39、M42、M48、M56,标准双螺母。
四、供货范围
4.1液压扭矩扳手2套(每台磨机1套, 6台磨机共用2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液压扳手(含工具箱)1套,电动泵站(含控制箱)1套,高压软管总成(含快速接头)1套,每根胶管长度12m,套筒1套。
4.2.2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液压扭矩扳手主要用于螺栓的紧固与拆卸,要求配电动泵站,流量为0.6~8L/min可调,最大工作压力70MPa。
5.2要求电动机为无碳刷结构,适合长时间使用。
5.3要求液压扳手适配多种异型套筒。
5.4要求高压软管总成具有防腐、抗老化、耐水作用,最大工作压力70MPa,最小爆破压力为280MPa,含快速接头,安全系数大于4倍。
5.5要求套筒为合金钢材质,经久耐用,终身包固。
5.6要求液压扳手总成连接处不得有漏油现象。
5.7要求液压扭矩扳手泵站为便携式,操作方便简单安全。
5.8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2011《标牌》的规定。
六、标准和规范
液压扭矩扳手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至少包括:
JB/T6996-2007重型机械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产品ITP,内容应包含产品各制造节点及成品装配试验、涂装、包装等关键及非关键点检验内容,制造过程应按照ITP所规定节点进行符合性检验并按照节点通知共同见证。
7.2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甲方监造人员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甲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7.3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4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5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6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7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8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7.9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技术服务
8.1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设备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现场18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
9.5最低使用寿命3年。
十、产品涂漆、包装
10.1涂漆
10.1.1涂装按GB/T*****.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分:涂装》标准执行。
10.1.2涂漆前处理
涂漆表面在涂漆前要求采取喷砂或者喷丸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a2 1/2。在无法进行喷砂除锈的大型钢铁构件时,可以采用手动或电动工具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t3。
10.1.3涂漆
(1)满喷(或刷)防锈漆2道,底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得小于60μm;
(2)第一遍油漆:要厚薄均匀,线角处要薄一些但要盖底,不出现流淌,不显刷痕;
(3)第二遍油漆:喷油饱满,不流不坠、光亮均匀、色泽一致,面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少于75μm。
10.1.4防锈,对于敞装件加工表面涂硬膜防锈油。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一年半。
10.1.5涂漆人员具备涂漆操作证,严格按油漆厂家提供的技术指导操作。涂层方案确定以后,油漆厂提供标准涂漆样板,工厂在设备涂漆时也要求做相同涂层结构的样板供甲方比较。
10.1.6所有表面涂漆和涂层能够满足长期运输条件。未经涂漆的表面采用适当防护,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能抵御阳光暴晒和大气污染。保护层能够利用物理方法或溶剂方便地清除。
10.1.7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0.1.8面漆种类及颜色:待定。
10.2包装
10.2.1包装按GB/T*****.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3部分:包装》和GB/T7284-2016《框架木箱》标准执行。
10.2.2机电包装应符合《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及其引用的标准和长距离陆路、水路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的规定。机件包装应牢固可靠,对箱内机件应有防雨、防潮、防振、防腐蚀等措施。
10.2.3包装箱应足够牢固,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变形、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0.2.4包装箱必须满足全部过程使用叉车或吊车的正常操作需求。
10.2.5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10.2.6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0.2.7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
10.2.8因为包装的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乙方负责免费对损坏的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
10.2.9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大件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
10.2.10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方。
十一、资料提交
11.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元件清单。协议签订4周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所提供的外形图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11.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设备配置的电气元件清单,说明书,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等。
11.3上述资料要求提供电子版(WORD、CAD和PDF版)1套,纸质版6套/台。(为甲方提供3套设计院用图和电子版配合文件资料,图形文件为CAD,文档采用Excel或Word,乙方提供的图纸清晰且应签署校审完整,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U盘或光盘2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如有进口部件资料,应提供英文版和中文版,并以中文版为准。)
11.4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1.5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二、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技术联络人高兴阳联系方式13709813571
生产编号:KS*******采购要求
同步顶升系统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格子型球磨机配套用同步顶升系统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新疆。
海拔高度:2000m。
室内室外:室内安装。
气候条件:夏季最高气温+40℃,冬季最低温度车间供热温度。
供电条件:10KV,380V,220V,50HZ。控制电源24VDC
供水条件:水压0.3~0.4MPa,水温≤30℃,工业用水。
工作制度:连续工作330天/年,2班/天,12h/班。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液压千斤顶主要技术参数。
最大顶起重量:200吨
最大顶起高度:200mm
最大工作压力:70MPa
油缸有效面积:cm2
最大需油量:升
顶头直径:Φ145mm
初始状态外形尺寸:Φ270×400mm
四、供货范围
4.1同步顶升系统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液压千斤顶4台,高压液压泵站(含控制箱)1套,液压千斤顶与液压泵站之间的所有连接附件,每根胶管长度15m(8根)。
4.2.2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液压千斤顶的相关要求
5.1.1液压千斤顶是磨机安装、检修时的重要辅助工具,是液压顶起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个一组与设备专用托架构成磨机整个回转体的一个支撑点。整个磨机设备共两个支撑点。
5.1.2液压千斤顶为双作用形式,即双方向行程液压缸。
5.1.3要求乙方生产的液压千斤顶具有液压锁紧结构,在起升高度范围内,可在任意起升高度位置进行液压锁紧。
5.1.4千斤顶配套的液压泵站可同时驱动4个千斤顶顶起球磨机的整个回转部。液压泵站可保证4个千斤顶的同步精度达到±2%,但液压千斤顶的支撑设计须能承受油缸能力10%的侧向负载,而不损坏。
5.1.5液压千斤顶的缸体(油缸)、顶头、活塞杆、密封结构的设计尺寸应有一定互换性。
5.1.6密封结构设计合理,密封件材料选择可靠、适用,保证千斤顶不漏油。
5.1.7液压千斤顶应设计有防止突发性超压的内部卸压结构,并有防止顶起高度超出设计高度,造成密封圈损坏的防护措施。
5.1.8保证液压千斤顶外油漆涂层均匀、光洁的外观质量。
5.1.9达到工作高度后,在千斤顶缸体上面放置C型垫铁(甲方自备)承载托架。
5.2同步顶升系统的相关要求
5.2.1该液压系统用于球磨机设备顶起装置的动力源,驱动千斤顶顶起球磨机的整个回转部。起重装置作为球磨机设备的安装和检修时的专用工具,为短时连续工作。
5.2.2要求配套的液压系统是大功率超高压液压泵站,能实现一台泵站同时配套4个250吨双作用千斤顶。
5.2.3该液压系统须保证4个千斤顶的工作压力及行程速度一致,供油充分。并且与每个千斤顶连接的管路上配有一个截流阀,保证在工作时4个千斤顶升起和降落的同步性不大于2%。
5.2.4乙方提供的液压系统需有4个双向油路,便于作用在双作用千斤顶,由手动换向阀实现换向,控制千斤顶工作、停止、回落。
5.2.5要求液压系统具有液压锁紧功能,在起升高度范围内,可在任意起升高度位置进行锁紧,并且此时可以安全完成磨机安装、检修工作。
5.2.6乙方提供的液压系统应分别设有高压单向阀和低压换向阀,防止高、低压油互相倒流,同时起到保压的作用。
5.2.7乙方提供的液压系统需分别设有高压安全阀和低压安全阀。保证系统压力在超过低压额定值时,低压工作油能自动溢流;系统压力在超过高压额定值时,高压工作油能自动溢流。
5.2.8乙方提供的液压系统的液压泵站须配有电控箱,其防护等级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包括交流接触器、接线端子,泵站电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和指示灯等。配套低压电机不低于国家三级能效标准IE3(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5.2.9该系统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接口乙方自行设计。
5.2.10液压泵站要求为可移动推车结构,操作方便简单安全。
5.2.11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2011《标牌》的规定,并采用耐腐蚀的紧固件将其固定在设备上。
5.2.12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附属货物必须满足技术文件和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其质量由乙方负责。
5.2.13乙方提供的设备、机械和材料在出厂前必须按现行中国国家、行业、企业标准或设备图纸规定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与测试,出厂时附带质量检验报告单,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5.2.14乙方保证设备采用优质材料和一流的制造工艺,为全新的完全符合质量标准、技术先进、运行正常的优质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相关的规定。
5.2.15显示屏、标牌等标识中文版本,操作屏中文界面形式。
5.2.16如本协议货物属于国家法检的货物,必须要通过国家商检部门的检验,由乙方负责办理商检换证凭单等手续。
5.2.17所需液压油的牌号:,用量:,更换周期:(乙方提供)。
六、标准和规范
同步顶升系统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至少包括:
JB/T6996-2007重型机械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产品ITP(检查和测试计划),内容应包含产品各制造节点及成品装配试验、涂装、包装等关键及非关键点检验内容,制造过程应按照ITP所规定节点进行符合性检验并按照节点通知共同见证。
7.2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甲方监造人员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甲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7.3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4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5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6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7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8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7.9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8.1现场服务
为保证合同设备顺利安装、调试,正常运行,达到预期功能,乙方指派售后服务人员到现场配合业主、安装公司进行现场点件验收,并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安装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同理对业主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就协议中的设备装配、运行和维修、保养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天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1 | 现场开箱验收 | 5 | 工程师 | 1 | |
2 | 指导安装 | 60 | 工程师 | 1 | |
3 | 调试(机械、电气) | 5 | 工程师 | 1 | |
4 | 试运监督指导 | 2 | 工程师 | 1 | |
5 | 参加性能验收试验 | 2 | 工程师 | 1 | |
6 | 现场设备使用及操作培训 | 1 | 工程师 | 1 |
8.2培训
8.2.1为使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乙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将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8.2.2乙方将对甲方的机械和电器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使受训人员熟悉产品性能、操作方法、各项故障的检查、排除等技术。
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内容。
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8.3售后服务承诺
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做好资料交付、设计联络、配合监造和性能验收、质量控制等工作,定期向甲方反馈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状况和生产进度情况及设备发运情况,让甲方对乙方产品满意放心。
8.3.1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在生产过程中和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按规定程序执行,确保产品质量。
乙方保证向用户提供先进的、成熟的、质量可靠的产品。随时解决设备运行过程和系统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在技术上给予支持。
8.3.2售后服务具体措施
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一赔”,设备运抵现场后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驻现场,全方位服务,并指导安装。
8.3.3“全过程服务”即产品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及设备大修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安装期间,设备第一批部件到达现场后,乙方售后服务人员进驻现场,指导设备安装调试,一直到设备通过验收合格后,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
8.3.4“终身服务”,及时向甲方提供设备新技术情况,定期走访用户,对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提供改进方案与措施。
8.3.5“动态服务”不定期的对投入运行的设备进行质量回访,随时掌握产品运行动态。
8.3.6“网络服务”向甲方提供备件网络平台,实现备品备件库存信息共享,从而甲方备品备件的库存量。
8.3.7“无理由服务”无论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质量问题,还是质保期以外设备出现的问题。不讲任何理由,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
8.3.8“优惠服务”终身为甲方提供优惠备品备件。
8.4未尽事宜按主合同执行。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设备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9.5最低使用寿命3年。
十、监造、检验、试验
10.1监造及检验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甲方将派驻厂监理工程师赴制造厂进行监制和检验,乙方给予有效的配合,提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但监制和检验并不代表对设备的最终验收。同时甲方会随机的派遣临时检验人员进入乙方制造厂或外协厂家生产车间进行本合同项下设备的生产加工过程检验,乙方应保证完全配合。甲方有权对制造中间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验。第三方监造和买方的检验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外购材料、配件入厂前,乙方需要先向供货商取得材质及检验证明;入厂后应按乙方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标准自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卖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
如双方对于卖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如果本项目业主方要求派代表参与一些关键测试节点的见证,乙方积极配合,提前2周通知甲方。
10.2试验
10.2.1 总则
(1)乙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按照本技术协议列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3)在试验、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硬件和软件,乙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乙方承担。更换后的硬件和软件还必须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4)应进行工厂试验、工厂验收试验和现场试验。
10.2.2 工厂试验
(1)为保证工程进度,确保系统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性能指标要求,甲方将保留参加乙方的工厂试验的权力,乙方应予配合。
(2)产品生产完成后,对产品做工厂试验,出具试验报告。
(3)乙方完成工厂试验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工厂验收试验。
10.2.3 工厂验收试验
(1)乙方应在工厂验收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合同设备详细的工厂验收试验大纲,该大纲至少应包括:试验日期、试验接线、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以及测量仪器和仪表等。该大纲在联络会上讨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2)乙方应确认提供的合同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3)乙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向甲方提供工厂试验报告,有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同时提供设备和软件的使用和测试说明书。
(4)在工厂验收试验期间,乙方向甲方参加试验的工作人员提供检查、测试和记录设备。
(5)甲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的工作人员将不签署任何有关系统性能的证明书,甲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并不意味着解除乙方保证系统质量的责任,也不能代替设备到现场后的检查和测试。
(6)工厂验收试验在工厂试验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根据本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合同设备的功能和性能试验,以便确认。
10.2.4 现场验收试验
现场验收试验的时间和条件由甲方根据现场安装和调试的进度确定。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的指导下配合乙方完成现场安装和调试的各项工作。
十一、产品涂漆、包装
11.1涂漆
11.1.1涂装符合GB/T*****.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两年。
11.1.2涂漆前处理
涂漆表面在涂漆前要求采取喷砂或者喷丸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a2 1/2。在无法进行喷砂除锈的大型钢铁构件时,可以采用手动或电动工具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t3。
11.1.3涂漆
(1)满喷(或刷)防锈漆2道,底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得小于60μm;
(2)第一遍油漆:要厚薄均匀,线角处要薄一些但要盖底,不出现流淌,不显刷痕;
(3)第二遍油漆:喷油饱满,不流不坠、光亮均匀、色泽一致,面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少于75μm;
11.1.4涂漆人员具备涂漆操作证,严格按油漆厂家提供的技术指导操作。涂层方案确定以后,油漆厂提供标准涂漆样板,工厂在设备涂漆时也要求做相同涂层结构的样板供甲方比较。
11.1.5所有表面涂漆和涂层能够满足长期运输条件。未经涂漆的表面采用适当防护,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能抵御阳光暴晒和大气污染。保护层能够利用物理方法或溶剂方便地清除。对于敞装件加工表面涂硬膜防锈油。
11.1.6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1.1.7设备涂漆必须满足长期运输和现场使用要求。
11.1.8涂漆颜色要求:由业主确定
11.2包装
11.2.1产品的包装符合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GB/T*****.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 13部分:包装》的规定。
11.2.2符合GB/T7284-2016《框架木箱》的规定。
11.2.3包装箱应足够牢固,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变形、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1.2.4包装要满足叉车和吊车作业要求。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所有超高产品的最高点均必须加装绝缘滑竿,确保途中产品途中安全。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11.2.5因为包装的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乙方负责免费对损坏的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
11.2.6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大件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每个设备箱应至少包括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外购设备提供质量检验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11.2.7包装采用的钢板、型钢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满足长距离、多次搬运、多层叠放的强度要求。
11.2.8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用保护装置,所有管道连接处都应安装法兰盖或管塞,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并同时标注“安装调试期备品备件”,“运行期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11.2.9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7日内,将发货通知单、装箱明细单、每台设备的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编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如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自行负责。
11.2.10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方。
十二、资料提交
12.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元件清单、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外部接口条件(包括且不限于对电、水、气、油等外部条件的要求)等。所提供的外形图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12.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说明书,电气元件清单,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商检换证凭单(若属于国家法定商检产必须提供该项)等。
12.3上述资料提供电子版(WORD、CAD和PDF版)1套,纸质版6套/台。并为甲方提供3套设计院用图和电子版配合文件资料,图形文件为CAD,文档采用Excel或Word,乙方提供的图纸清晰且应签署校审完整,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U盘或光盘2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如有进口部件资料,应提供英文版和中文版,并以中文版为准。)纸质版需盖章确认。印刷版与电子版如有差异,以印刷版为准;如甲方另有需求,乙方免费提供。
12.4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所采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公制,图纸部分要求按比例绘制。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定制成册。资料内容要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2.5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2.6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三、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不一致时,按商务合同执行。
十四、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300吨千斤顶订货图。
技术联络人王超18809831528
生产编号:KS*******采购要求
液压扭矩扳手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格子型球磨机配套用液压扭矩扳手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新疆。
海拔高度:2000m。
室内室外:室内安装。
气候条件:夏季最高气温+40℃,冬季最低温度车间供热温度。
供电条件:10KV,380V,220V,50HZ。控制电源24VDC
供水条件:水压0.3~0.4MPa,水温≤30℃,工业用水。
工作制度:连续工作330天/年,2班/天,12h/班。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主要技术参数。
最大扭矩值:10704Nm
最大工作压力:70MPa
套筒规格:M30、M36、M42、M48、M56、M64,标准双螺母;非标M42(见后面附图)。
四、供货范围
4.1液压扭矩扳手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液压扳手(含工具箱)1套,高压电动泵站(含控制箱)1套,高压软管总成(含快速接头)1套,每根高压软管长度12m,套筒1套。
4.2.2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液压扭矩扳手主要用于螺栓的紧固与拆卸,要求配电动泵站,流量为0.6~8L/min可调,最大工作压力70MPa。控制箱防护等级满足本项目现场使用要求。液压扭矩扳手本体采用铝钛合金材质,重量轻便于现场操作。
5.2要求电动机为无碳刷结构,适合长时间使用。配套低压电机不低于国家三级能效标准IE3(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5.3要求液压扳手适配多种异型套筒。
5.4要求高压软管总成具有防腐、抗老化、耐水作用,最大工作压力70MPa,最小爆破压力为280MPa,含快速接头,安全系数大于4倍。
5.5要求套筒为合金钢材质,经久耐用,终身包固。
5.6要求液压扳手总成连接处不得有漏油现象。
5.7要求液压扭矩扳手为便携式,操作方便简单安全。
5.8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2011《标牌》的规定,并采用耐腐蚀的紧固件将其固定在设备上。
5.9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附属货物必须满足技术文件和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其质量由乙方负责。
5.10乙方提供的设备、机械和材料在出厂前必须按现行中国国家、行业、企业标准或设备图纸规定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与测试,出厂时附带质量检验报告单,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5.11乙方保证设备采用优质材料和一流的制造工艺,为全新的完全符合质量标准、技术先进、运行正常的优质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相关的规定。
5.12必须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5.13显示屏、标牌等标识中文版本,操作屏中文界面形式。
5.14如本协议货物属于国家法检的货物,必须要通过国家商检部门的检验,由乙方负责办理商检换证凭单等手续。
5.15提供液压油的牌号:,用量:,更换周期:(乙方提供)。
5.16材料选用:铝钛合金。
六、标准和规范
液压扭矩扳手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并包括:
JB/T 6996-2007 重型机械液压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产品ITP(检查和测试计划),内容应包含产品各制造节点及成品装配试验、涂装、包装等关键及非关键点检验内容,制造过程应按照ITP所规定节点进行符合性检验并按照节点通知共同见证。
7.2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甲方监造人员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甲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7.3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4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5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6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7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8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7.9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8.1现场服务
为保证合同设备顺利安装、调试,正常运行,达到预期功能,乙方指派售后服务人员到现场配合业主、安装公司进行现场点件验收,并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安装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同理对业主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就协议中的设备装配、运行和维修、保养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天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1 | 现场开箱验收 | 5 | 工程师 | 1 | |
2 | 指导安装 | 60 | 工程师 | 1 | |
3 | 调试(机械、电气) | 5 | 工程师 | 1 | |
4 | 试运监督指导 | 2 | 工程师 | 1 | |
5 | 参加性能验收试验 | 2 | 工程师 | 1 | |
6 | 现场设备使用及操作培训 | 1 | 工程师 | 1 |
8.2培训
8.2.1为使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乙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将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8.2.2乙方将对甲方的机械和电器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使受训人员熟悉产品性能、操作方法、各项故障的检查、排除等技术。
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内容。
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8.3售后服务承诺
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做好资料交付、设计联络、配合监造和性能验收、质量控制等工作,定期向甲方反馈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状况和生产进度情况及设备发运情况,让甲方对乙方产品满意放心。
8.3.1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在生产过程中和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按规定程序执行,确保产品质量。
乙方保证向用户提供先进的、成熟的、质量可靠的产品。随时解决设备运行过程和系统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在技术上给予支持。
8.3.2售后服务具体措施
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一赔”,设备运抵现场后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驻现场,全方位服务,并指导安装。
8.3.3“全过程服务”即产品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及设备大修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安装期间,设备第一批部件到达现场后,乙方售后服务人员进驻现场,指导设备安装调试,一直到设备通过验收合格后,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
8.3.4“终身服务”,及时向甲方提供设备新技术情况,定期走访用户,对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提供改进方案与措施。
8.3.5“动态服务”不定期的对投入运行的设备进行质量回访,随时掌握产品运行动态。
8.3.6“网络服务”向甲方提供备件网络平台,实现备品备件库存信息共享,从而甲方备品备件的库存量。
8.3.7“无理由服务”无论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质量问题,还是质保期以外设备出现的问题。不讲任何理由,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
8.3.8“优惠服务”终身为甲方提供优惠备品备件。
8.4未尽事宜按主合同执行。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设备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9.5最低使用寿命5年。
十、监造、检验、试验
10.1监造及检验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甲方将派驻厂监理工程师赴制造厂进行监制和检验,乙方给予有效的配合,提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但监制和检验并不代表对设备的最终验收。同时甲方会随机的派遣临时检验人员进入乙方制造厂或外协厂家生产车间进行本合同项下设备的生产加工过程检验,乙方应保证完全配合。甲方有权对制造中间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验。第三方监造和买方的检验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外购材料、配件入厂前,乙方需要先向供货商取得材质及检验证明;入厂后应按乙方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标准自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卖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
如双方对于卖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如果本项目业主方要求派代表参与一些关键测试节点的见证,乙方积极配合,提前2周通知甲方。
10.2试验
10.2.1 总则
(1)乙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按照本技术协议列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3)在试验、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硬件和软件,乙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乙方承担。更换后的硬件和软件还必须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4)应进行工厂试验、工厂验收试验和现场试验。
10.2.2 工厂试验
(1)为保证工程进度,确保系统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性能指标要求,甲方将保留参加乙方的工厂试验的权力,乙方应予配合。
(2)产品生产完成后,对产品做工厂试验,出具试验报告。
(3)乙方完成工厂试验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工厂验收试验。
10.2.3 工厂验收试验
(1)乙方应在工厂验收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合同设备详细的工厂验收试验大纲,该大纲至少应包括:试验日期、试验接线、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以及测量仪器和仪表等。该大纲在联络会上讨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2)乙方应确认提供的合同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3)乙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向甲方提供工厂试验报告,有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同时提供设备和软件的使用和测试说明书。
(4)在工厂验收试验期间,乙方向甲方参加试验的工作人员提供检查、测试和记录设备。
(5)甲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的工作人员将不签署任何有关系统性能的证明书,甲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并不意味着解除乙方保证系统质量的责任,也不能代替设备到现场后的检查和测试。
(6)工厂验收试验在工厂试验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根据本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合同设备的功能和性能试验,以便确认。
10.2.4 现场验收试验
现场验收试验的时间和条件由甲方根据现场安装和调试的进度确定。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的指导下配合乙方完成现场安装和调试的各项工作。
十一、产品涂漆、包装
11.1涂漆
11.1.1涂装符合GB/T*****.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两年。
11.1.2涂漆前处理
涂漆表面在涂漆前要求采取喷砂或者喷丸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a2 1/2。在无法进行喷砂除锈的大型钢铁构件时,可以采用手动或电动工具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t3。
11.1.3涂漆
(1)满喷(或刷)防锈漆2道,底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得小于60μm;
(2)第一遍油漆:要厚薄均匀,线角处要薄一些但要盖底,不出现流淌,不显刷痕;
(3)第二遍油漆:喷油饱满,不流不坠、光亮均匀、色泽一致,面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少于75μm;
11.1.4涂漆人员具备涂漆操作证,严格按油漆厂家提供的技术指导操作。涂层方案确定以后,油漆厂提供标准涂漆样板,工厂在设备涂漆时也要求做相同涂层结构的样板供甲方比较。
11.1.5所有表面涂漆和涂层能够满足长期运输条件。未经涂漆的表面采用适当防护,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能抵御阳光暴晒和大气污染。保护层能够利用物理方法或溶剂方便地清除。对于敞装件加工表面涂硬膜防锈油。
11.1.6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1.1.7设备涂漆必须满足长期运输和现场使用要求。
11.1.8涂漆颜色要求:由业主确定
11.2包装
11.2.1产品的包装符合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GB/T*****.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 13部分:包装》的规定。
11.2.2符合GB/T7284-2016《框架木箱》的规定。
11.2.3包装箱应足够牢固,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变形、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1.2.4包装要满足叉车和吊车作业要求。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所有超高产品的最高点均必须加装绝缘滑竿,确保途中产品途中安全。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11.2.5因为包装的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乙方负责免费对损坏的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
11.2.6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大件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每个设备箱应至少包括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外购设备提供质量检验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11.2.7包装采用的钢板、型钢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满足长距离、多次搬运、多层叠放的强度要求。
11.2.8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用保护装置,所有管道连接处都应安装法兰盖或管塞,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并同时标注“安装调试期备品备件”,“运行期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11.2.9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7日内,将发货通知单、装箱明细单、每台设备的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编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如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自行负责。
11.2.10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方。
十二、资料提交
12.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外形图(含设备重量),系统图,电控图,元件清单、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外部接口条件(包括且不限于对电、水、气、油等外部条件的要求)等。所提供的外形图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12.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说明书,电气元件清单,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商检换证凭单(若属于国家法定商检产必须提供该项)等。
12.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技术数据,外形图,端子接线图,润滑系统总装配图,原理图,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质量检测记录、商检换证凭单(若属于国家法定商检产必须提供该项)等。
12.3上述资料提供电子版(WORD、CAD和PDF版)1套,纸质版6套/台。并为甲方提供3套设计院用图和电子版配合文件资料,图形文件为CAD,文档采用Excel或Word,乙方提供的图纸清晰且应签署校审完整,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U盘或光盘2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如有进口部件资料,应提供英文版和中文版,并以中文版为准。)纸质版需盖章确认。印刷版与电子版如有差异,以印刷版为准;如甲方另有需求,乙方免费提供。
12.5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2.6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三、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不一致时,按商务合同执行。
十四、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图:非标螺母M42图纸。
技术联络人王超18809831528
生产编号:KS*******采购要求
同步顶升系统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溢流型球磨机配套用同步顶升系统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河北省
室内室外:室内安装
海拔高度:1000m以下
供电条件:高压三相四线10kV±10%,低压三相四线380V,频率50Hz。
供水条件:中性、清洁的循环水;水温≤30℃;水压0.3~0.4MPa。
工作制度:连续工作330天/年,3班/天,8h/班。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液压千斤顶主要技术参数
1)最大顶起重量 300吨
2)最大顶起高度 300mm
3)工作顶起高度 150mm
4)工作压力 70MPa
5)油缸有效面积c㎡
6)最大需油量升
7)顶头直径Φ180mm
8)外形尺寸Φ320×530 mm
四、供货范围
4.1同步顶升系统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液压千斤顶4台,液压泵站(含控制箱)1套,液压千斤顶与液压泵站之间的所有连接附件,每根胶管长度12m。
4.2.2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液压千斤顶的相关要求
5.1.1液压千斤顶是磨机安装、检修时的重要辅助工具,是液压顶起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个一组与设备专用托架构成磨机整个回转体的一个支撑点。整个磨机设备共两个支撑点。
5.1.2液压千斤顶为双作用形式,即双方向行程液压缸。
5.1.3要求乙方生产的液压千斤顶具有液压锁紧结构,在起升高度范围内,可在任意起升高度位置进行液压锁紧。
5.1.4千斤顶配套的液压泵站可同时驱动四个千斤顶顶起球磨机的整个回转部。液压泵站可保证四个千斤顶的同步精度达到±2%,但液压千斤顶的支撑设计须能承受油缸能力10%的侧向负载,而不损坏。
5.1.5液压千斤顶的缸体(油缸)、顶头、活塞杆、密封结构的设计尺寸应有一定互换性。
5.1.6密封结构设计合理,密封件材料选择可靠、适用,保证千斤顶不漏油。
5.1.7液压千斤顶应设计有防止突发性超压的内部卸压结构,并有防止顶起高度超出设计高度,造成密封圈损坏的防护措施。
5.1.8保证液压千斤顶外油漆涂层均匀、光洁的外观质量。
5.1.9达到工作高度后,在千斤顶缸体上面放置C型垫铁(甲方自备)承载托架。
5.2同步顶升系统的相关要求
5.2.1该液压系统用于球磨机设备顶起装置的动力源,驱动千斤顶顶起球磨机的整个回转部。起重装置作为球磨机设备的安装和检修时的专用工具,为短时连续工作。
5.2.2要求配套的液压系统是大功率超高压液压泵站,能实现一台泵站同时配套四个150吨双作用千斤顶。
5.2.3该液压系统须保证四个千斤顶的工作压力及行程速度一致,供油充分。并且与每个千斤顶连接的管路上配有一个截流阀,保证在工作时四个千斤顶升起和降落的同步性不大于2%。
5.2.4乙方提供的液压系统需有四个双向油路,便于作用在双作用千斤顶,由手动换向阀实现换向,控制千斤顶工作、停止、回落。
5.2.5要求液压系统具有液压锁紧功能,在起升高度范围内,可在任意起升高度位置进行锁紧,并且此时可以安全完成磨机安装、检修工作。
5.2.6乙方提供的液压系统应分别设有高压单向阀和低压换向阀,防止高、低压油互相倒流,同时起到保压的作用。
5.2.7乙方提供的液压系统需分别设有高压安全阀和低压安全阀。保证系统压力在超过低压额定值时,低压工作油能自动溢流;系统压力在超过高压额定值时,高压工作油能自动溢流。
5.2.8乙方提供的液压系统的液压泵站须配有电控箱,包括交流接触器、接线端子,泵站电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和指示灯。配套低压电机不低于国家三级能效标准IE3(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5.2.9该系统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接口乙方自行设计。
5.2.10液压泵站要求为可移动推车结构,操作方便简单安全。
5.3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2011《标牌》的规定。
5.4所需液压油的牌号:,用量:,更换周期:(乙方提供)。
六、标准和规范
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至少包括:
JB/T 6996-2007 重型机械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产品ITP,内容应包含产品各制造节点及成品装配试验、涂装、包装等关键及非关键点检验内容,制造过程应按照ITP所规定节点进行符合性检验并按照节点通知共同见证。
7.2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甲方监造人员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甲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7.3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4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5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6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7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8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7.9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技术服务
8.1为保证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功能,乙方需指派技术人员对甲方现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就合同设备的装配、运行和维修、保养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8.2乙方对甲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2.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内容。
8.2.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8.2.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8.2.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8.2.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8.3乙方的培训需保证甲方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
8.4乙方终身为用户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
8.5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
8.6未尽事宜按主合同执行。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设备调试后运行12个月或货到18个月,以先到为准。
9.5最低使用寿命3年。
十、产品涂漆、包装
10.1涂漆
10.1.1涂装符合GB/T*****.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一年半。
10.1.2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0.1.3面漆种类及颜色:待定。
10.2包装
10.2.1产品的包装符合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GB/T*****.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 13部分:包装》的规定。包装箱应足够牢固,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变形、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0.2.2设备包装采用箱式、局部或裸装三种方式。符合GB/T7284-2016《框架木箱》的规定。
10.2.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大件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每个设备箱应至少包括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外购设备提供质量检验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10.2.4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用保护装置,所有管道连接处都应安装法兰盖或管塞,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
10.2.5包装要满足叉车和吊车作业要求。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所有超高产品的最高点均必须加装绝缘滑竿,确保途中产品途中安全。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10.2.6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方。
十一、资料提交
11.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元件清单。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外部接口条件(包括且不限于对电、水、气、油等外部条件的要求)等。所提供的外形图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11.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设备配置的电气元件清单,说明书,配件手册,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等。
11.3上述资料提供电子版(WORD、EXCEL、CAD和PDF版)1套,纸质版4套/台。
11.4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所采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公制,图纸部分要求按比例绘制。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定制成册。资料内容要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1.5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1.6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二、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不一致时,按商务合同执行。
十三、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300吨千斤顶外形图
技术联络人王超18809831528
生产编号:KS*******采购要求
液压扭矩扳手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溢流型球磨机配套用液压扭矩扳手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河北省
室内室外:室内安装
海拔高度:1000m以下
供电条件:高压三相四线10kV±10%,低压三相四线380V,频率50Hz。
供水条件:中性、清洁的循环水;水温≤30℃;水压0.3~0.4MPa。
工作制度:连续工作330天/年,3班/天,8h/班。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主要技术参数。
最大扭矩值:10704Nm
最大工作压力:70MPa
套筒规格:M30、M36、M42、M48、M56,标准双螺母。
四、供货范围
4.1液压扭矩扳手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液压扳手(含工具箱)1套,电动泵站(含控制箱)1套,高压软管总成(含快速接头)1套,每根胶管长度12m,套筒1套。
4.2.2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液压扭矩扳手主要用于螺栓的紧固与拆卸,要求配电动泵站,流量为0.6~8L/min可调,最大工作压力70MPa。
5.2要求电动机为无碳刷结构,适合长时间使用。配套低压电机不低于国家三级能效标准IE3(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5.3要求液压扳手适配多种异型套筒。
5.4要求高压软管总成具有防腐、抗老化、耐水作用,最大工作压力70MPa,最小爆破压力为280MPa,含快速接头,安全系数大于4倍。
5.5要求套筒为合金钢材质,经久耐用,终身包固。
5.6要求液压扳手总成连接处不得有漏油现象。
5.7要求液压扭矩扳手为便携式,操作方便简单安全。
5.8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2011《标牌》的规定。
5.9提供液压油的牌号:,用量:,更换周期:(乙方提供)。
5.10材料选用:铝钛合金。
六、标准和规范
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至少包括:
JB/T 6996-2007 重型机械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产品ITP,内容应包含产品各制造节点及成品装配试验、涂装、包装等关键及非关键点检验内容,制造过程应按照ITP所规定节点进行符合性检验并按照节点通知共同见证。
7.2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甲方监造人员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甲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7.3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4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5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6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7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8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7.9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技术服务
8.1为保证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功能,乙方需指派技术人员对甲方现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就合同设备的装配、运行和维修、保养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8.2乙方对甲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2.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内容。
8.2.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8.2.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8.2.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8.2.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8.3乙方的培训需保证甲方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
8.4乙方终身为用户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
8.5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
8.6未尽事宜按主合同执行。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设备调试后运行12个月或货到18个月,以先到为准。
9.5最低使用寿命5年。
十、产品涂漆、包装
10.1涂漆
10.1.1涂装符合GB/T*****.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一年半。
10.1.2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0.1.3面漆种类及颜色:待定。
10.2包装
10.2.1产品的包装符合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GB/T*****.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 13部分:包装》的规定。包装箱应足够牢固,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变形、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0.2.2设备包装采用箱式、局部或裸装三种方式。符合GB/T7284-2016《框架木箱》的规定。
10.2.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大件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每个设备箱应至少包括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外购设备提供质量检验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10.2.4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用保护装置,所有管道连接处都应安装法兰盖或管塞,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
10.2.5包装要满足叉车和吊车作业要求。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所有超高产品的最高点均必须加装绝缘滑竿,确保途中产品途中安全。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10.2.6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方。
十一、资料提交
11.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元件清单。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外部接口条件(包括且不限于对电、水、气、油等外部条件的要求)等。所提供的外形图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11.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设备配置的电气元件清单,说明书,配件手册,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等。
11.3上述资料提供电子版(WORD、EXCEL、CAD和PDF版)1套,纸质版4套/台。
11.4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所采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公制,图纸部分要求按比例绘制。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定制成册。资料内容要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1.5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1.6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二、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不一致时,按商务合同执行。
十三、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技术联络人王超18809831528
生产编号:KS*******采购要求
同步顶升系统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球磨机配套用同步顶升系统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河北省
室内室外:室内安装
海拔高度:1000m以下
供电条件:高压三相四线10kV±10%,低压三相四线380V,频率50Hz。
供水条件:中性、清洁的循环水;水温≤30℃;水压0.3~0.4MPa。
工作制度:连续工作330天/年,3班/天,8h/班。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液压千斤顶主要技术参数
1)最大顶起重量 300吨
2)最大顶起高度 300mm
3)工作顶起高度 150mm
4)工作压力 70MPa
5)油缸有效面积c㎡
6)最大需油量升
7)顶头直径Φ180mm
8)外形尺寸Φ320×530 mm
四、供货范围
4.1同步顶升系统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液压千斤顶4台,液压泵站(含控制箱)1套,液压千斤顶与液压泵站之间的所有连接附件,每根胶管长度12m。
4.2.2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液压千斤顶的相关要求
5.1.1液压千斤顶是磨机安装、检修时的重要辅助工具,是液压顶起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个一组与设备专用托架构成磨机整个回转体的一个支撑点。整个磨机设备共两个支撑点。
5.1.2液压千斤顶为双作用形式,即双方向行程液压缸。
5.1.3要求乙方生产的液压千斤顶具有液压锁紧结构,在起升高度范围内,可在任意起升高度位置进行液压锁紧。
5.1.4千斤顶配套的液压泵站可同时驱动四个千斤顶顶起球磨机的整个回转部。液压泵站可保证四个千斤顶的同步精度达到±2%,但液压千斤顶的支撑设计须能承受油缸能力10%的侧向负载,而不损坏。
5.1.5液压千斤顶的缸体(油缸)、顶头、活塞杆、密封结构的设计尺寸应有一定互换性。
5.1.6密封结构设计合理,密封件材料选择可靠、适用,保证千斤顶不漏油。
5.1.7液压千斤顶应设计有防止突发性超压的内部卸压结构,并有防止顶起高度超出设计高度,造成密封圈损坏的防护措施。
5.1.8保证液压千斤顶外油漆涂层均匀、光洁的外观质量。
5.1.9达到工作高度后,在千斤顶缸体上面放置C型垫铁(甲方自备)承载托架。
5.2同步顶升系统的相关要求
5.2.1该液压系统用于球磨机设备顶起装置的动力源,驱动千斤顶顶起球磨机的整个回转部。起重装置作为球磨机设备的安装和检修时的专用工具,为短时连续工作。
5.2.2要求配套的液压系统是大功率超高压液压泵站,能实现一台泵站同时配套四个150吨双作用千斤顶。
5.2.3该液压系统须保证四个千斤顶的工作压力及行程速度一致,供油充分。并且与每个千斤顶连接的管路上配有一个截流阀,保证在工作时四个千斤顶升起和降落的同步性不大于2%。
5.2.4乙方提供的液压系统需有四个双向油路,便于作用在双作用千斤顶,由手动换向阀实现换向,控制千斤顶工作、停止、回落。
5.2.5要求液压系统具有液压锁紧功能,在起升高度范围内,可在任意起升高度位置进行锁紧,并且此时可以安全完成磨机安装、检修工作。
5.2.6乙方提供的液压系统应分别设有高压单向阀和低压换向阀,防止高、低压油互相倒流,同时起到保压的作用。
5.2.7乙方提供的液压系统需分别设有高压安全阀和低压安全阀。保证系统压力在超过低压额定值时,低压工作油能自动溢流;系统压力在超过高压额定值时,高压工作油能自动溢流。
5.2.8乙方提供的液压系统的液压泵站须配有电控箱,包括交流接触器、接线端子,泵站电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和指示灯。配套低压电机不低于国家三级能效标准IE3(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5.2.9该系统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接口乙方自行设计。
5.2.10液压泵站要求为可移动推车结构,操作方便简单安全。
5.3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2011《标牌》的规定。
5.4所需液压油的牌号:,用量:,更换周期:(乙方提供)。
六、标准和规范
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至少包括:
JB/T 6996-2007 重型机械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产品ITP,内容应包含产品各制造节点及成品装配试验、涂装、包装等关键及非关键点检验内容,制造过程应按照ITP所规定节点进行符合性检验并按照节点通知共同见证。
7.2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甲方监造人员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甲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7.3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4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5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6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7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8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7.9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技术服务
8.1为保证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功能,乙方需指派技术人员对甲方现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就合同设备的装配、运行和维修、保养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8.2乙方对甲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2.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内容。
8.2.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8.2.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8.2.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8.2.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8.3乙方的培训需保证甲方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
8.4乙方终身为用户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
8.5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
8.6未尽事宜按主合同执行。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设备调试后运行12个月或货到18个月,以先到为准。
9.5最低使用寿命3年。
十、产品涂漆、包装
10.1涂漆
10.1.1涂装符合GB/T*****.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一年半。
10.1.2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0.1.3面漆种类及颜色:待定。
10.2包装
10.2.1产品的包装符合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GB/T*****.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 13部分:包装》的规定。包装箱应足够牢固,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变形、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0.2.2设备包装采用箱式、局部或裸装三种方式。符合GB/T7284-2016《框架木箱》的规定。
10.2.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大件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每个设备箱应至少包括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外购设备提供质量检验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10.2.4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用保护装置,所有管道连接处都应安装法兰盖或管塞,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
10.2.5包装要满足叉车和吊车作业要求。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所有超高产品的最高点均必须加装绝缘滑竿,确保途中产品途中安全。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10.2.6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方。
十一、资料提交
11.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元件清单。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外部接口条件(包括且不限于对电、水、气、油等外部条件的要求)等。所提供的外形图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11.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设备配置的电气元件清单,说明书,配件手册,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等。
11.3上述资料提供电子版(WORD、EXCEL、CAD和PDF版)1套,纸质版4套/台。
11.4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所采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公制,图纸部分要求按比例绘制。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定制成册。资料内容要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1.5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1.6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二、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不一致时,按商务合同执行。
十三、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300吨千斤顶外形图
技术联络人郭佐时联系方式15840081569
生产编号:KS*******采购要求
液压扭矩扳手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球磨机配套用液压扭矩扳手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河北省
室内室外:室内安装
海拔高度:1000m以下
供电条件:高压三相四线10kV±10%,低压三相四线380V,频率50Hz。
供水条件:中性、清洁的循环水;水温≤30℃;水压0.3~0.4MPa。
工作制度:连续工作330天/年,3班/天,8h/班。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主要技术参数。
最大扭矩值:10704Nm
最大工作压力:70MPa
套筒规格:M30、M36、M42、M48、M56、M64,标准双螺母。
四、供货范围
4.1液压扭矩扳手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液压扳手(含工具箱)1套,电动泵站(含控制箱)1套,高压软管总成(含快速接头)1套,每根胶管长度12m,套筒1套。
4.2.2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液压扭矩扳手主要用于螺栓的紧固与拆卸,要求配电动泵站,流量为0.6~8L/min可调,最大工作压力70MPa。
5.2要求电动机为无碳刷结构,适合长时间使用。配套低压电机不低于国家三级能效标准IE3(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5.3要求液压扳手适配多种异型套筒。
5.4要求高压软管总成具有防腐、抗老化、耐水作用,最大工作压力70MPa,最小爆破压力为280MPa,含快速接头,安全系数大于4倍。
5.5要求套筒为合金钢材质,经久耐用,终身包固。
5.6要求液压扳手总成连接处不得有漏油现象。
5.7要求液压扭矩扳手为便携式,操作方便简单安全。
5.8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2011《标牌》的规定。
5.9提供液压油的牌号:,用量:,更换周期:(乙方提供)。
5.10材料选用:铝钛合金。
六、标准和规范
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至少包括:
JB/T 6996-2007 重型机械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产品ITP,内容应包含产品各制造节点及成品装配试验、涂装、包装等关键及非关键点检验内容,制造过程应按照ITP所规定节点进行符合性检验并按照节点通知共同见证。
7.2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甲方监造人员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甲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7.3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4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5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6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7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8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7.9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技术服务
8.1为保证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功能,乙方需指派技术人员对甲方现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就合同设备的装配、运行和维修、保养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8.2乙方对甲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2.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内容。
8.2.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8.2.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8.2.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8.2.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8.3乙方的培训需保证甲方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
8.4乙方终身为用户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
8.5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
8.6未尽事宜按主合同执行。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设备调试后运行12个月或货到18个月,以先到为准。
9.5最低使用寿命5年。
十、产品涂漆、包装
10.1涂漆
10.1.1涂装符合GB/T*****.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一年半。
10.1.2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0.1.3面漆种类及颜色:待定。
10.2包装
10.2.1产品的包装符合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GB/T*****.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 13部分:包装》的规定。包装箱应足够牢固,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变形、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0.2.2设备包装采用箱式、局部或裸装三种方式。符合GB/T7284-2016《框架木箱》的规定。
10.2.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大件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每个设备箱应至少包括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外购设备提供质量检验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10.2.4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用保护装置,所有管道连接处都应安装法兰盖或管塞,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
10.2.5包装要满足叉车和吊车作业要求。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所有超高产品的最高点均必须加装绝缘滑竿,确保途中产品途中安全。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10.2.6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方。
十一、资料提交
11.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元件清单。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外部接口条件(包括且不限于对电、水、气、油等外部条件的要求)等。所提供的外形图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11.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设备配置的电气元件清单,说明书,配件手册,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等。
11.3上述资料提供电子版(WORD、EXCEL、CAD和PDF版)1套,纸质版4套/台。
11.4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所采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公制,图纸部分要求按比例绘制。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定制成册。资料内容要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1.5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1.6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二、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不一致时,按商务合同执行。
十三、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技术联络人郭佐时联系方式15840081569
附件1-2-3
投标函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北方重工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文本、技术规格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投标人愿以报价书中的单价、总价完成招标项目(或者货物)。
二、投标人已经认真阅读下述投标人须知,并同意按投标人须知的约定进行投标。投标人须知如下:
(一)投标人不得以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二)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方的评标人员、监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有商业贿赂等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三)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预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招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后日内签订合同。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的30日内退还,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经书面确认之后撤回的,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七)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八)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九)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方可退还。
三、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9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4
资质承诺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采购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符,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人(法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签署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6
授权委托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采购投标、合同签订、账务结算等事宜,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本):
委托单位:(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1-2-7
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一次报价(元) | 二次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生产编号 |
1 | 千斤顶 | 参标厂家填写 | 套 | 24 | KS*******-20 | |||
2 | 液压扭矩扳手 | 参标厂家填写 | 套 | 2 | KS*******-20 | |||
3 | 同步顶升系统 | 参标厂家填写 | 套 | 1 | KS******* | |||
4 | 液压扭矩扳手 | 参标厂家填写 | 套 | 1 | KS******* | |||
5 | 同步顶升系统 | 参标厂家填写 | 套 | 1 | KS******* | |||
6 | 液压扭矩扳手 | 参标厂家填写 | 套 | 1 | KS******* | |||
7 | 同步顶升系统 | 参标厂家填写 | 套 | 1 | KS******* | |||
8 | 液压扭矩扳手 | 参标厂家填写 | 套 | 1 | KS******* | |||
合计 | -- | 32 | -- | |||||
服务承诺: | ||||||||
承诺付款条件: | ||||||||
承诺供货周期: | ||||||||
补充说明的其他优惠条件: | ||||||||
备注: | ||||||||
投标单位报价人确认签字:确认签字日期: |
标签: 千斤顶、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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