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物资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库房物资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库房物资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库房物资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06-W101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智能管理平台系统软件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按照需求单位指定交付地点。

2

智能库门

2

3

防盗门

1

4

智能柜A型

40

5

智能柜B型

4

6

智能柜C型

2

7

智能柜D型

3

8

高清定制网络摄像机

11

9

硬盘

4

10

硬盘录像机

1

11

智能钥匙管理箱

1

12

定制灯

20

13

定制应急灯

10

14

定制开关

3

15

定制插座

60

16

门磁感应器

4

17

温湿度传感器

3

18

烟雾预警器

4

19

红外入侵探测器

6

20

墙体预警器

12

21

工作台

1

22

机柜

1

23

声光警号

3

24

报警解除开关

3

25

多功能控制器

3

26

定制空调

2

27

定制空调

1

28

定制除湿机

3

29

静电消除球设备

2

30

服务器(国产)

1

31

交换机

3

32

可视化数据显示屏

1

33

UPS电源

1

34

线材及辅助材料

1

35

安装调试

1

36

塑胶地板

平米

200

37

基础环境适配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275.04万元;

3.最高限价:275.04万元;

4.本项目第 1包确定 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按照网上提交报名材料(zhongjinjlsfgs@163.com)、报名材料审核、招标文件发放的程序进行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投标供应商为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需提供以投标供应商为主体的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个人参保证明等个人证明材料无效;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加盖法人章(或签字)和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见公告附件)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hongjinjlsfgs@163.com。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8010801

要求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1月16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集采室

办公电话:0431-********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

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431-********

项目纪检监督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毕大勇

联系电话:0431-********133*****961

公告附件

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各供应商:

供应商是我单位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长期以来,各供应商积极依法参加我单位物资采购活动,在保障我单位建设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少数供应商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甚至拉关系、架天线,搞利益输送,扰乱了采购秩序,破坏了行业风气,损害了我单位的利益。

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工作环境,维护各方权益,确定在我单位开展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问题“零容忍”,采取强力措施防范,一经发现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同时,我们广泛征集违规问题线索,供应商掌握有关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线索的,可向王助理电话0431-********反映。

公章:

法人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吉林,长春市,长春,吉林,0431-

标签: 智能管理 库房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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