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塘绿苑三期电梯及服务招标公告

官塘绿苑三期电梯及服务招标公告


[0]镇江市官塘绿苑三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JS********3 项目名称 镇江市官塘绿苑三期项目
标段编号 ZJS********3-01; 标段名称 官塘绿苑三期电梯采购及服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3月2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3月2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镇江市镇江市官塘绿苑三期项目货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红星置业有限公司的镇江市官塘绿苑三期项目已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发改城建发[2015]20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官塘绿苑三期电梯28台,总造价约600万元;

2、交货地点:镇江市;

3、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4、货物预估价约:600.00万元;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S********3-01 官塘绿苑三期电梯采购及服务 官塘绿苑三期电梯28台,总造价约600万元 60日历天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资金、技术实力(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电梯制造厂生产企业或该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注册资本以外币计价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2、投标人必须为电梯设备生产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但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电梯或机电产品等类似范围。
3、电梯制造厂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4、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须具有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如由代理商负责安装,代理商必须具有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对电梯安装作出明确委托。
5、投标人任选一个品牌参加投标,且每个品牌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1月1日以来由投标人直接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人民币的电梯采购及安装业绩合同。
7、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系列认证。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条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投标时出具报名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条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0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为货款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①、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即投标报价100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②、投标报价的分值计算(10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6分,每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③、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所投电梯技术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废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00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6年3月22日00:00至2016年3月28日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35)。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第1次付款:签订本合同、每批次完整的设备全部到现场经开箱验收合格,由卖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的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批次设备采购合同价的30%。第2次付款:每批次电梯全部安装完成,经工程和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和准予使用的证书,由卖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的一周内,买方再向卖方支付安装和货物采购各自合同价的50%(货物采购累计达合同价的80%)。第3次付款: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双方均签字认可后,由卖方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货物和安装工程结算价的95%。第4次付款:结算价余款5%作为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并由卖方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买方一次性向卖方支付全部余款(无息)。(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①本项目供货及安装期、付款方式在评标时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单位所报供货及安装期、付款方式只能等于或优于招标人要求的供货及安装期、付款方式,否则将作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②七、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修改为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分标准不变。③本工程资金来源修改为:自筹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长江路35号
联系人: 联系人: 孙昊冲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法人(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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