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RPA在营销业务中的应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RPA在营销业务中的应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RPA 在营销业务中的应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3-XBZC-*****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RPA 在营销业务中的应用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RPA 在营销业务中的应用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RPA 在营销业务中的应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RPA 在营销业务中的应用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
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 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示:采购年度前一年或前两年);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 3 年(成立不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固定格式, 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 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
(1)2023 年以来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无完税凭证的, 须提供 2023 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应提供 2023 年以来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 3 年 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 国裁判文书公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 查询结果网 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 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的, 其资格审查不通
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 ”查询, 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8、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 投标人无需提供)。
9.招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 投标人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 调查工作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现金线下获取,售后不退 5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01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楼)
七、其他
一、项目编号: 2023-XBZC-*****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RPA 在营销业务中的应用项目
三、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四、招标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RPA 在营销业务中的应用项目。
五、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5 万元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 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示:采购年度前一年或前两年);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 3 年(成立不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固定格式, 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 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
(1)2023 年以来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无完税凭证的, 须提供 2023 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应提供 2023 年以来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 3 年 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 国裁判文书公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 查询结果网 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 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的, 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 ”查询, 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8、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 投标人无需提供)。
9.招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 投标人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七、其他要求:
1、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 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2、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 入期限内, 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 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 ”“换壳 ”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 一经发现, 拒绝 其投标或终止合作, 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 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十、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发布。
十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10:00 至 13:30,下午 15:30 至 18:30。
2 报名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十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16 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3 年 01 月 16 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 318 号江西大厦九楼)
十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8 号
联系人:陈晨
联系方式: 0991-*******
2、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监督科,监督电话:0991-*******
3、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18 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人:王静、刘建新
联系方式: 099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监督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8 号
联 系 人: 陈晨
电 话: 0991-*******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81 号江西大厦 9 楼
联 系 人: 王静刘建新
电 话: 09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RPA在营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