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绿化造型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安全生产月活动绿化造型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全生产月活动绿化造型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 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P-********号
2、项目名称:安全生产月活动绿化造型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22万元
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3个日历天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3月-2023年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3年3月-2023年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t******29_*******.htm">http://www.ccgp.gov.cn/zcfg/mof/******/t******29_*******.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 27 日(上午9:00-11:40,下午2:00-17:00)(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3、地点: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长安路777号一栋二层205室)
4、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 30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长安路777号一栋二层205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长安路777号一栋二层20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张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长安路777号一栋二层205室
联 系 人:方鑫琳???????????????????????????????
联系电话:139*****878
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3年6月19日
招标
|
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