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坎至双岛湖输水管道改造工程涉轨部分第三方监测项目公告

高石坎至双岛湖输水管道改造工程涉轨部分第三方监测项目公告

高石坎至双岛湖输水管道改造工程涉轨部分第三方监测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高石坎至双岛湖输水管道改造工程涉轨部分第三方监测,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工程地址:江津区圣泉街道高石坎加压站至双福街道双岛湖路口。

2.2 服务工程规模:建设DN1200输水管道约6.8km等。

2.3 比选范围:对高石坎至双岛湖输水管道改造工程影响区域内的轨道市郊铁路江跳线区间高架墩柱、区间隧道、轨道电缆及附属设施等进行监测方案编制报批和监视量控。

2.4 服务期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监测方案的编制、报批,暂定26个月内完成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测服务(监测周期以审批备案通过的监测方案为准)。本项目施工工期计划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测开始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监测报告时间为准),一个合同金额在28万元及以上轨道交通工程监测业绩。(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监测报告复印件)

3.4 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截图信息加盖投标人鲜章)。

3.5 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a.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b.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提供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

c.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监测报告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至少在一个合同金额在28万元及以上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监测报告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相应项目特征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须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6 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 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不得存在(4)至(12)项情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或以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情形,否则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 12 月 22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比选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通过扫描二维码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否则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12 月 28 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28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南北大道696号

联 系 人:聂老师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崔畅

电 话:138*****537


标签: 分第三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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