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镇海炼化扩建配套空分EPC总承包项目真空绝热管招标公告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镇海炼化扩建配套空分EPC总承包项目真空绝热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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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二期空分项目(材料组)23-01-ZB-001真空管采购招标公告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真空管道\Φ168×4mm+Φ88.9×3.05mm 06Cr19Ni10 -196℃ Impact Test | 0.11 | 吨 | 包1-1 | ||||
2 | 真空管道\Φ102×4mm+Φ33.4×3.4mm 06Cr19Ni10 -196℃ Impact Test | 0.01 | 吨 | 包1-1 | ||||
3 | 真空管道\Φ325×6mm+Φ219.1×3.76mm 06Cr19Ni10 -196℃ Impact Test | 1.99 | 吨 | 包1-1 | ||||
4 | 真空管道\Φ114×6mm+Φ48.3×3.68mm 06Cr19Ni10 -196℃ Impact Test | 0.03 | 吨 | 包1-1 | ||||
5 | 真空管道\Φ273×6mm+Φ168.3×3.4mm 06Cr19Ni10 -196℃ Impact Test | 0.35 | 吨 | 包1-1 | ||||
6 | 真空管道\Φ76×4mm+Φ21.3×2.77mm 06Cr19Ni10 -196℃ Impact Test | 0.00 | 吨 | 包1-1 | ||||
7 | 真空管道\Φ273×6mm+Φ168.3×3.4mm 06Cr19Ni10 -196℃ Impact Test | 0.23 | 吨 | 包1-1 | ||||
8 | 真空管道\Φ273×6mm+Φ168.3×3.4mm 06Cr19Ni10 -196℃ Impact Test | 0.09 | 吨 | 包1-1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为满足数字化交付需求,投标人需承诺所交付的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人发布的《镇海基地项目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及相关附件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商应具有真空绝热管的设计及制造经验,并应根据真空绝热管请 购文件中设计技术要求及管道走向图对真空绝热管进行二次详细设计,技术投标方案应附深化图供评审;承诺中标后制造图须经招标人技术负责人确认后进行生产制造。(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承诺元件组合装置中的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TSG D7006-2020《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要求取得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书和型式试验证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投标人承诺满足招标技术请购书中的所有技术要求,并保证本次招标物资于2024年2月29日前交货完成,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公章的承诺书。 3.1.10 投标人承诺针对此次标的物,符合《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监管范围的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提供有资质的监检部门出具的制造监检报告。(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投标商应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国内空分装置规模在4.5万Nm3/h以上同类产品深化设计及供货业绩(供货合同扫描件),并提供至少1份开车正常运行3年以上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文件扫描件),如不能体现深化设计工作范围、真空低温管业绩,必须提供双方签字的技术附件及相应发票复印件。 3.1.12 投标商需提供承诺外购主材不锈钢管生产商为:山特维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环精密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腾跃特种钢管有限公司、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青山钢管有限公司、宝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江阴市南方不锈钢管有限公司或等同,如选用其他分供应商产品须在开标前得到招标人的确认。(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3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有技术偏离需要开标前得到招标人的确认,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后续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4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15 近三年,在中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因质量、进度、履约等因素对项目实施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理的,一票否决。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3日 8:00时至2023年12月28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4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1月04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号 | 地 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费飞 | 联 系 人: | 徐旭 | |||||
电 话: | 025-******** | 电 话: | 025-******** | |||||
电子邮件: | feifei.snei@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xux@sinopec.com | |||||
2023年12月22日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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