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招募第三方评估招标公告
松江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招募第三方评估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松江区民政局委托,对松江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项目招募第三方评估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预算编号:15-590200 采购编号:sjzfcg2016--7号
1.2项目名称:松江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项目招募第三方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1.3招标单位: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1.4项目目标: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促进养老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供给,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实施本次采购。
本次采购的目标:
1、新申请对象评估。对申请享受本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的本区户籍老年人进行身体状况评估;
2、再次评估。对已享受本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因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要再次进行评估的本区户籍老年人对象进行评估。
1.5项目包件(标段):
包件一(标段一):
1、对本区户籍的居住在方松街道、岳阳街道、小昆山镇、佘山镇、洞泾镇的新申请对象和已享受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再次评估的对象进行评估;
2、对已入住方松敬老院、康佳托老所、小昆山敬老院、佘山敬老院、亲清养老院、花桥养老院、松江社会福利院需要再次评估的老年人对象进行评估;
每个年度预计评估次数为350次(按实结算)。
包件二(标段二):
1、对本区户籍的居住在泗泾、新桥、九亭、中山、车墩(开发区)的新申请对象和已享受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再次评估的对象进行评估;
2、对已入住泗泾敬老院、新桥敬老院、九亭镇福利院、华阳敬老院、唐人百老汇福利院、松江第二社会福利院需要再次评估的老年人对象进行评估
每个年度预计评估次数为350次(按实结算)。
包件三(标段三):
1、对本区户籍的居住在叶榭、泖港、新浜、永丰、石湖荡的新申请对象和已享受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再次评估的对象进行评估;
2、对已入住叶榭敬老院、蓝色港湾福利院、叶榭长者之家、泖港敬老院、厚德养老院、新浜敬老院、仓桥敬老院、石湖荡敬老院、车墩敬老院需要再次评估的老年人对象进行评估。
每个年度预计评估次数为350次(按实结算)。
1.6总服务期限:3年,2016.5.1--2019.4.30, 对于首次评估或再次评估对象的评估应于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签。
区民政局将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委托第三方对中标人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支付合同尾款和续签下期合同的依据。
区民政局将围绕服务合同约定目标所开展服务的实质效果方面进行评估,重点从老年人满意率、评估完成情况、评估档案的完善情况等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1.7预算资金(最高限价):48.951万元 包件一最高限价:16.317万元、包件二最高限价:16.317万元、包件三最高限价:16.317万元、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投标人可选择上述任意包件或全部包件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每个标段拟招募1家养老评估机构,共招募3家养老评估机构。
1.8付款方式:
1、领队费用。在合同期内按月结算。
2、评估费用。区民政局将评估机构报送月报表的工作完成情况与需求评估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无误后按照月完成数量支付项目经费。
1.9项目报价
1、领队费用:松江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项目领队费用最高不超过4000元/月。
2、评估费:根据市需求评估试点单位徐汇区的试点经验,本区需求评估费最高上限为不超过250元/次。
由于项目按照实际发生数结算,建议按照领队费(最高每月不超4000元)和评估费(最高每次不超250元)分别报价,总费用可按12个月领队费和预计评估350次计算。
1.10成果要求:通过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检查验收。
3.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应与本次购买服务内容相关(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助老助残服务项目评估;涉老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评估);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或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应与本次购买服务内容相关(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助老助残服务项目评估;涉老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评估);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5小型企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3.6必须具备一定面积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套的办公设施设备;
3.7必须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单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文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机构人员数一般不得少于5人,其中3人必须分别具有不少于5年的医疗、康复和护理的专业工作背景,离岗不得超过二年,同时具有照护、社会工作等实际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
3.10机构A类评估员不少于5名、B类评估员不少于3名;
3.11机构内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不低于40%。参与松江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机构需向市级评估机构备案,接受市级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业务指导和能力评估等工作;
3.12机构应设置1名需求评估项目领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3.1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评估员要求
评估员由评估机构聘用,按照专业技术背景,分为A、B两类。其中:
A类评估员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养老服务、医疗护理、社会工作等(其一即可)实际工作经验。
B类评估员应具有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执业(含助理执业)医师资质,离岗不得超过2年。
4.
4.2请于 2016 年 3月22日至 2016 年 3月 28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下同),在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现场验证(验证资料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初审合格,购买招标文件。
4.3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4.4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
4.5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套,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澄清
5.1投标单位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2016年3月29日上午10时前与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对采购文件中要求澄清的有关问题,请以书面的形式送(寄)到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采购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2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无疑义,请按招标文件“疑问回复函”的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贰天内送(寄)到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或者在开标时递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 年 4月 11日 10时 00 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开标室。
6.3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各投标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授权人出席)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席);
(3)无疑问回复函(原件投标时随身携带);
7. 开标
7.1 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4 月11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开标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地 址: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38 号
联 系 人: 余看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联 系 人: 王勇敢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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