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江汉盐化工生产产品厂区转运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06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潜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汉盐化工生产产品厂区转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35 万元,招标人为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估算金额 35 万元(不含税)。江汉盐化工生产装置包装车间仓储能力有限,
为保证江汉盐化工正常生产经营,江汉盐化工需要及时将包装车间内的漂粉精、强氯精、工
业盐等产品转运至相应产品库房(或指定厂区内地点)进行储存,保障装置安全、高效运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汉盐化工生产产品厂区转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汉盐化工生产产品厂区转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货运运
输等相关内容;
2.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2020 年以来有 货物运输 项目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2020 年以来,无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的主要人员要求为: 驾驶员具有国家规定的驾驶执照、从业资格
证,驾龄 5 年以上,年龄 55 周岁以下;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投入的主体设备要求为:
(1)13 吨卡车不少于 2 辆,均注册于投标单位 ;
(2)每辆车辆必须购买国家规定的交通保险,购买保额 100 万元以上的第三责任险,车辆
状况良好;
(3)每辆车辆须具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及机动车行驶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15 时 4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在获取招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
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2)在获取招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前款所述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招标人
24 小时内向资料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PDF 格式版、Word 格式版)。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网络系统延迟、故障等风险,对邮件丢失、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2 日 15 时 40 分
递交方式:湖北省潜江市江汉油田广华大道原通信公司(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2 日 15 时 40 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潜江市江汉油田广华大道原通信公司(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
七、其他
江汉盐化工生产产品厂区转运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汉盐化工生产产品厂区转运服务)(框架协议)已已由(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
司以(江汉盐化工项目采购会审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江汉盐化工生产产品厂区转运服务 。
2.2 项目实施地点: 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厂区 。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5 标段内合同估算金额: 35 万元(不含税)
2.6 招标范围: 2024 年江汉盐化工生产产品厂区转运服务项目,主要包括装置正常生产期
间,将装置区域生产出的漂粉精、强氯精、工业盐等产品自生产装置包装间转运至厂区内对
应的产品库房(或指定厂内地点)的运输服务。
2.7 其他: / 。
2.8 本标段确定 1 名中标人,中标人承担 100%标的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涵盖货运运输等相关内容;
(2)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2020 年以来有 货物运输 项目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2020 年以来,无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6)其他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的主要人员要求为: 驾驶员具有国家规定的驾驶执照、从业资格
证,驾龄 5 年以上,年龄 55 周岁以下;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投入的主体设备要求为:
(1)13 吨卡车不少于 2 辆,均注册于投标单位 ;
(2)每辆车辆必须购买国家规定的交通保险,购买保额 100 万元以上的第三责任险,车辆
状况良好;
(3)每辆车辆须具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及机动车行驶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12 月 22 日 15 时 40 分—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4.2 获取地点: 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经营计划部
4.3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前款所述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联系人
邮箱,招标人 24 小时内向资料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PDF 格式版、Word
格式版)。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网络系统延迟、故障等风险,对邮件丢失、时间延误等造成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
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江汉油田承包
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2 递交地点: 湖北省潜江市江汉油田广华大道原通信公司(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
6.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12 日 15 时 40 分
6.4 递交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2)通过邮寄方式(推荐使用中国邮政 EMS 特快专递或顺丰速运)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寄达至招标联系人,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要充
分考虑邮件的在途时间、邮件安全等风险,寄出邮件后应及时将快递单号通过手机短信或电
子邮件发送给招标联系人。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损毁、遗失、丢失、时间延误等造成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开标
7.1 开标时间: 2024 年 01 月 12 日 15 时 40 分
7.2 开标地点: 湖北省潜江市江汉油田广华大道原通信公司(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
7.3 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可通过招标人
发起的视频会议形式参加开标。
8.其他
8.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潜江市王场镇红旗路 8 号
邮编: 433121 联系人: 王佳偶
电话: 13986931193 电子邮箱: wjo.jhyt @sinopec.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招标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名称(盖章)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纪检监督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潜江市王场镇红旗路 8 号
联 系 人:王佳偶
电 话:13986931193
电子邮件:wjo.jhyt@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