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房屋鉴定检测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房屋鉴定检测机构的公告

因工作需求,需对我县油画学校房屋开展房屋安全质量评估鉴定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房屋鉴定检测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油画学校房屋鉴定项目。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对屯昌县产业大道南侧油画学校地上五栋房屋(建筑面积合计6831.45㎡)开展安全性、可靠性鉴定工作工作,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提供鉴定服务以及出具鉴定报告成果文件。

三、委托单位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报名条件要求

(一)参选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

(二)参选机构具备履行房屋鉴定相关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符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建规〔2022〕8号)文件要求];

(三)参选机构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成果要求

(一)完成对所有房屋鉴定工作,逐栋形成完整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二)对已鉴定房屋评定危险性等级,结合实际提出明确的处置建议(包括是否应采取修缮、加固、搬离、警戒、拆除等工程措施)。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三)报价函(要有具体报价金额,报价要合理,格式自拟);

(四)提供近三年内主要业绩情况;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六)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海南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资料(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8*****881

(四)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方式,邮件一律作废处理,概不退还。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聘房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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