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八一总场东山灰窑岭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公告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八一总场东山灰窑岭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公告

标题: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八一总场东山灰窑岭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公告

索引号:dzzrghj001/2023-*****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文 号: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时效性:

倪守祥自儋州市八一总场东山灰窑岭石场矿山闭坑至今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对我市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审计已将该情况列入突出问题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障当地村集体土地权益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各相关行政机关部门、村委会、村小组应当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尽快推进八一总场东山灰窑岭石场矿区实施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依据《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儋州市八一总场东山灰窑岭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局依据《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将对儋州市八一总场东山灰窑岭石场矿区组织代行治理,代行治理产生的资金费用由八一总场东山灰窑岭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人倪守祥承担。

二、经我局实地巡查发现该矿区内积水坑塘周边未设警示牌、防护栏、铁丝网等安全防护措施,该区域存在溺水安全隐患。为保障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将联合雅星镇人民政府加大巡查力度,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该矿区内积水区域游泳、戏水。

三、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将按照复垦复绿方案要求,对该矿山进行修复治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2日

(联系人:符发妹,联系电话:0898-********


标签: 环境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 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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