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情况概述:
基于云计算和互联网技术,以“病人为中心”,通过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实现区域卫生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共享,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管理、医疗保障、药品监管等多方业务协同,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促进医疗机构公平竞争,以医疗、公共卫生业务为基础,实现全区卫生信息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服务。
2.项目建设内容
2.1存储资源服务
(1)存储可用容量≥100TB,其中SSD盘可用容量≥20T,10Krpm SAS盘可用容量≥80TB。
(2)支持数据压缩硬件加速,数据重删功能,保证数据可靠性不低于99.*****%。
(3)所提供的存储服务必须支持适合医院流媒体服务的高并发访问,并保证数据的高可用性、高安全性及横向扩展的要求。
(4)支持对象存储、块存储、文件系统等多种方式。
(5)提供与服务器互联的独立存储网络交换机及模块,满足本期内网和外网各自的服务器、存储冗余互联要求。
2.2计算资源服务
物理服务器(6台):
(1)实配2颗,主频≥2.1GHz,核数≥8核,缓存≥20M或更高版本处理器。
(2)实配内存容量≥128GB;
(3)硬盘容量≥1.2TB SAS 10K 2.5寸硬盘;
(4)不少于4个千兆电口网卡,不少于1块2端口8Gb光纤通道HBA卡(含光模块)
(5)配置RAID卡,支持RAID0,1,5,10,缓存≥1GB;
(6)预装Windows Server或者Linux操作系统
云主机1(6台):
单台配置:CPU≥8核、内存≥64G、本地硬盘≥200GB、网络接入≥1Gb,云主机提供Windows Server或者Linux操作系统
虚拟化软件功能要求:
(1)提供热添加CPU、内存、磁盘、网卡的功能,无需中断或停机即可实现虚拟资源的在线添加;
(2)当虚拟机操作系统出现故障时,可以自动重启或者迁移该虚拟机,保障业务连续性;
(3)虚拟化软件可以在线进行版本升级,不同版本之间可以相互兼容;
(4)用户能够通过自助服务门户完成云主机的启动、关闭、重启、恢复、挂起、修改、快照、迁移等操作;
(5)支持存储直通功能。
云主机2(34台):
单台配置:CPU≥4核、内存≥16G、本地硬盘≥100GB、网络接入≥1Gb,云主机提供Windows Server或者Linux操作系统
虚拟化软件功能要求:
(1)提供热添加CPU、内存、磁盘、网卡的功能,无需中断或停机即可实现虚拟资源的在线添加;
(2)当虚拟机操作系统出现故障时,可以自动重启或者迁移该虚拟机,保障业务连续性;
(3)虚拟化软件可以在线进行版本升级,不同版本之间可以相互兼容。
云管理平台:
(1)用户能够通过自助服务门户完成云主机的启动、关闭、重启、恢复、挂起、修改、快照、迁移等操作;
(2)支持虚拟化的集群和主机的CPU、内存、存储相关资源的性能状态等指标,并能够集群和主机的IP地址、状态、CPU利用率、内存利用率、存储使用率等、磁盘读写速率、网络流入流出速率等监控数据。
2.3网络服务
互联网接入:
(1)互联网带宽≥100Mbps;
(2)支持≥*****个用户并发连接,峰值期间能够动态响应支持;
(3)通过互联网对外部用户提供服务,网络带宽可根据业务规模实现平滑的弹性伸缩;
(4)提供与云医院的链路互通服务;
网络接入点位:
共计172个服务点位,包括13家区属卫生服务机构、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8个村卫生室、1家卫生健康服务中心、1家妇幼、1家疾控中心、1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2.4数据中心环境服务
(1)提供云计算机房服务保障、双路双活市电接入等电力服务保障和网络设备等基础服务保障;
(2)配电系统要求每个机柜具有至少两路独立的电源插座,提供至少两路UPS供电;
(3)机房空调可调节温度在15-25摄氏度、相对湿度可保持在40%-70%,并配备温湿度监控设备;
(4)机房配备安全的消防系统;
(5)具备7×24小时机房动环(水温、供电、空调)监控,出现问题时具备实时告警能力;
★(6)数据中心以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为基准进行平台安全设计,可达到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标准认证(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内容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7)7×24小时全方位机房监控,专业安保人员职守、巡视,具备门禁和身份识别系统,能够确保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机柜所在区域。
2.5安全防护服务
★(1)提供服务的云平台应满足等保三级安全标准。(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内容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根据项目需求,为本平台项目提供如下安全服务:
(3)防火墙、入侵检测防御、运维审计、数据库审计、Web防火墙、漏洞扫描、终端准入控制等安全服务。
2.6运维服务
(1)数据中心提供专职运维人员,负责云计算平台的安全、优化和维护等管理工作,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确保平台7*24小时持续正常运行;
(2)提供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库数据备份;
(3)为了保证核心业务系统的高可用,投标方提供负载均衡服务;
(4)提供7×24小时监控服务,技术支持服务,运维监控服务要求提供对项目基础软硬件设备的状态、性能、故障进行统一监控与告警,对系统运行性能和健康度进行全方位分析。
(5)提供云平台监控管理工具,具备云计算平台资源使用量监控和统计功能,支持自定义时间段查询云主机、云存储、云安全等资源的使用详情,并支持详细的管理员操作日志记录功能。
(6)远程技术支持服务: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受理用户疑难问题,通过沟通来指导用户解决问题,同时远程技术服务工程师还要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与用户主动沟通来提高用户管理和运维能力。
(7)技术培训服务:为提高用户的运维人员的技术水平及运维管理能力,能派遣经验的技术专家定期对用户进行相关专业(主机、存储、数通、网络、安全、云平台等)的培训。培训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如面对面交流、课堂授课、邮件沟通等。
(8)安装调试服务:对所提供服务的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对提供服务的云平台进行运维服务。
★3.主数据库迁移:
(1)中标单位需承担主数据库全部迁移费用,并保证主数据库迁移过程中数据不得存在数据丢失,损坏,遗漏,泄露的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内容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自行准备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所有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所有投标人需远程操作或自行携带设备在开标现场进行文件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内)、最终报价活动,文件解密、最终报价每次时间为(30分钟内),如遇到系统故障则时间顺延。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