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设备维修配件配送服务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信息化设备维修配件配送服务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厂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

预算总价

数量

备注

信息化设备维修配件配送服务

12万元

按需采购、据实结算

供货期一年,具体时间合同签订时约定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二、项目编码:202*****1062

三、项目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综合评分法)

四、付款方式:按需采购,据实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根据采购人用户部门签字的《维修服务单》,按照配件及人工服务报价表的标准,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成交投标人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办理结算手续。

五、评分方法(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六、项目要求:见附件二

七、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标书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文件需要的相关材料

(1)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投标价格一览表(见附件三)

(3)采购需求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自拟)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投标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①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材料;

④所投产品原厂制造商售后维护承诺、投标公司的售后维护承诺。

(6)报名时提供条款(5)中①-③条款报名审查材料(复印件);

(7)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投标报价单单独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公司须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材料,并应如实响应采购需求参数,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虚假响应参数谋取中标的投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纳入医院投标人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九、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质疑的,应当在本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中标单位需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十一、其他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十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17:00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15:00

开标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开标室(教学楼702室)

联系电话:王先生151*****151

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招标与采购管理科(第三住院楼413室)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一:评分细则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3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为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折扣率得分A=(1-基准下浮率)/(1-最终报价下浮率)×30分

技术部分42分

服务团队实力

10

投标人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该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每增加1名计5分,最高计10分;

备件保障与备件清单

10

1、投标人需设有备件库,能提供相匹配的备件保障体系及原厂备件的,计5分。

2、投标人能提供医院现有品牌的同档次型号的整机备用,计5分。

企业实力

12

投标人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统认证证书,三证齐全计分12分,缺一个扣4分;

商务部分38分

投标人业绩

20

具有丰富的维修服务经验,投标人近年以来具有计算机相关硬件设备运维服务合同,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以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服务方案

18

维修服务方案(可包含故障响应处理时限、维修时效、质保期、定期回访、有质量问题产品的更换、对招标人各大系统软件的熟悉程度并提供证明文件等内容)的全面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方案先进、合理,内容阐述详细的计18分,方案不全面的、内容阐述不合理、不满足项目要求的的地方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附件二:

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服务方式:提供免费上门现场检修、维修、安装和更换等服务。

2、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绝无假货,可在官网查询真伪。如发现产品不符,投标人无条件更换。

3、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提供7*24小时上门现场服务(包含节假日),在接到报修电话后不超过 5分钟响应,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4小时内完成维修,重大故障在48小时内修复。若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备用设备。

4、维修人员数量要求:至少需要2名工作人员,同时维修人员应对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维修工作具有专业能力;负责处理配件安装、更换、维护、保修等问题。

5、维修项目在没有更换配件情况下保修期为6个月,如更换零配件保修1年。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6、维修人员接报时应及时填写《维修服务单》,署明报修人及联系电话、设备存放地点、接报时间、完成时间、故障情况、更换零配件详情,并在维修结束后请报修人签字确认;

7、未经用户许可,维修人员不得私自更换零部件;

8、维修人员对自己在院内外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并确保经维修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安全可用;

9、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坏医院财产,否则照价赔偿;

10、投标人承诺维修过程中,绝对保密任何相关资料;

11、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对此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投标人拟派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对此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清洗保养或维修时,场地清洁工作由投标人负责,维修完毕后立即清扫,确保现场干净整洁。

14、因国家和医院相关政策调整等因素,采购人有权调整或者单方面终止合同。

15、采购清单内产品必须全部响应,部分响应为无效投标

16.合同期内如经核实的不良维修记录投诉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费用按实际已经发生的维修维保工作量结算。

注:以上服务要求必须完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三:投标报价一览表

报价(统一下浮率): %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根据医院提供的最高限价报统一下浮率。

2、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含所有费用(含税费、运输费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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