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平台坞修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平台坞修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平台坞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平台坞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所属钻井平台坞修服务采购项目,根据钻井分公司所属钻井平台进坞修理计划进行修理服务,修理服务需满足平台的设计和使用要求。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仅有1标段。
2.3 招标范围:钻井平台坞修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1:中油海10平台坞修服务,1017万元(含税);招标人平台基本信息:中油海10平台为具有CCS船级桁架式桩腿悬臂梁型自升式钻井平台,主要工作于水深在 5m -91.44m的海域,最大钻井深度为 7000m,最大载重线吃水(漂浮)4.629 m,型长×型宽×型高: 54.86m×53.34m×7.62 m;空船重量:6517.5 t。
坞修主要项目为:
(1)结构部分:
平台结构探伤,探伤不合格部位钢板更换,固控区、泥浆池等工作区更换支撑结构、壁板,燃油舱等舱室清舱,桩腿、桩靴、防蚀锌块更换等项目。
(2)防腐部分:
对船体,桩腿及固桩区,悬臂梁、主甲板、吊机基座、压载舱、生活楼及船体马克标识等项目进行防腐。
(3)平台进出港拖航配合以及平台在港的用水用电、脚手架、人工及材料等。
(4)具体修理项目详见附件1。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2.5 实施地点:为中标人实施本项目的船坞所在地。
2.6 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钻井平台坞修项目技术规格书详见附件2。
2.7 其他说明: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完成单座钻井平台坞内修理工期在30天(含)以内(不可抗力和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延误除外),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为招标人提供检维修码头直至招标人将钻井平台拖离码头为止,承诺书格式自拟。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的船坞所处地理位置需为中国境内,需提供船坞所在位置地理坐标;
(3)投标人应具备承揽钻井平台坞修所需的停靠码头及船坞(干坞或浮坞),该停靠码头及船坞为投标人自有,并满足招标人修理窗口期需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3.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3.3信誉要求: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中,未出现过质量、信誉及合同纠纷问题。招标人明确禁止交易的服务商以及职业禁入的相关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5)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 12 月 22日至2023年 12 月 29 日 14 时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1 月 12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标段一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 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支付,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0019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 邮编: | ||||||
联系人: | 张工 | 邮箱: | *********@qq.com | |||||
电 话: | 022-******** | 手机: | ||||||
意见与建议: | 022-******** | |||||||
2023年 12 月 22日 |
标签: 钻井平台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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