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河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二期工程设计服务二次标段一
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河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二期工程设计服务二次标段一
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河(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 湿地二期工程设计服务(二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河(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 湿地二期工程设计服务(二次)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
(2)规模:在原湿地区域扩建人工潜流湿地 *****㎡,日处理规模为 1.4 万m3/d(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利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含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482*****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12月24日0:00时至2023年12月2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乐都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郭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77*****57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锦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B座4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人:霍先生 |
电 话:177*****573 | 电 话:131*****521 |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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