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实验车改造项目在线征集供应商
移动实验车改造项目在线征集供应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移动实验车改造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大连某医院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3日 18:51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04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助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830 | ||
采购单位 | 大连某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8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助理130*****8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连某医院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8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助理130*****830 | ||
附件: | |||
附件1 | 1.采购公告.docx | ||
附件2 | 2.报价书.docx |
大连某医院受大连某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移动实验车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移动实验车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23-JQ50-F90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130*****8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连某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助理130*****8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某医院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助理130*****830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80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基于原依维柯旅行车进行内部功能改造,实现作为车载平台集成搭载检验类卫生装备的目的,最高限价5万元,包括安装、调试设备至正常运行状态的所有费用。车内布局结构及其它未说明事宜解释权归医院所有。本项目采取最低价法选择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供应商对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均实质性响应。具体须配备以下部件:
1.逆变器。12V,≥2KW,具有短路过载保护,数量1套;
2.锂电池组。48V,50Ah,标称电池能量2.4KWH,电压区间35.25-54.75Vdc,使用寿命5-10年,循环次数6000次,存储时间/温度为5个月(25℃)、1个月(45℃),使用温度-20℃至60℃,防水等级IP65,重量≥25KG,数量1套;
3.依维柯发电机。12V 220A,数量1套;
4.隔离充电模块。1600W,数量1套;
5.壁式电热风机。≥2.2KW,数量1套;
6.车用散热器。根据功能配置,数量1套;
7.驻车空调。24V 直流,数量1套;
8.水箱。防冻清水箱及污水箱,数量1套;
9.工作站。数量1套;
10.电路及网线壁盒。封闭式壁盒,电源插座12套,网线端口8套,电路及网线走线采取隐藏式设计;
11.洗手池。数量1套;
12.网络联接。具备有线接口、无线联接2种方式。具备网桥。
有关要求:
(1)本项目所有费用(人力、运输等)均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2)本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可能被视为无效。
(3)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我方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不接受邮寄。
(4)所有更换的零备件必须是新品合格件,并确保每一个备件来源追溯合法。一经查实为非新品合格件,或备件来源不合法,将严厉追责。
(5)供应商须到科室现场对设备状况进行查看。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在医院以外的专业场地实施改造,原则上不超出辽宁省范围,由院方视情确定是否同意。如在异地施工,运输费用由院方承担。
(6)交货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
(7)交货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8)交货方式:乙方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保期:自签订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0)付款方式:改造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在30日内支付全部款项的30%,其余待质保期满后且供应商无违约行为支付。
(11)要求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时应提交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份,包括合同及银行转账记录,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在线征集供应商,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移动实验车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50-F9040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基于原依维柯旅行车进行内部功能改造,实现作为车载平台集成搭载检验类卫生装备的目的,最高限价5万元,包括安装、调试设备至正常运行状态的所有费用。车内布局结构及其它未说明事宜解释权归医院所有。本项目采取最低价法选择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供应商对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均实质性响应。具体须配备以下部件:
1.逆变器。12V,≥2KW,具有短路过载保护,数量1套;
2.锂电池组。48V,50Ah,标称电池能量2.4KWH,电压区间35.25-54.75Vdc,使用寿命5-10年,循环次数6000次,存储时间/温度为5个月(25℃)、1个月(45℃),使用温度-20℃至60℃,防水等级IP65,重量≥25KG,数量1套;
3.依维柯发电机。12V 220A,数量1套;
4.隔离充电模块。1600W,数量1套;
5.壁式电热风机。≥2.2KW,数量1套;
6.车用散热器。根据功能配置,数量1套;
7.驻车空调。24V 直流,数量1套;
8.水箱。防冻清水箱及污水箱,数量1套;
9.工作站。数量1套;
10.电路及网线壁盒。封闭式壁盒,电源插座12套,网线端口8套,电路及网线走线采取隐藏式设计;
11.洗手池。数量1套;
12.网络联接。具备有线接口、无线联接2种方式。具备网桥。
有关要求:
(1)本项目所有费用(人力、运输等)均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2)本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可能被视为无效。
(3)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我方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不接受邮寄。
(4)所有更换的零备件必须是新品合格件,并确保每一个备件来源追溯合法。一经查实为非新品合格件,或备件来源不合法,将严厉追责。
(5)供应商须到科室现场对设备状况进行查看。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在医院以外的专业场地实施改造,原则上不超出辽宁省范围,由院方视情确定是否同意。如在异地施工,运输费用由院方承担。
(6)交货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
(7)交货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8)交货方式:乙方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保期:自签订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0)付款方式:改造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在30日内支付全部款项的30%,其余待质保期满后且供应商无违约行为支付。
(11)要求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时应提交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份,包括合同及银行转账记录,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一)发售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日。
(二)发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三)发售方式:邮箱发送,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报价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回寄。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80号。
联 系 人:李助理
电 话:130*****830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80号
附件一:报价书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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