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冲锋舟招标公告
公安局冲锋舟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塔河县塔河县公安局冲锋舟询价采购项目,已由塔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及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THCZ*******
2、项目名称:塔河县塔河县公安局冲锋舟询价采购项目
3、预算资金:4.00万元
4、询价采购范围包括冲锋舟。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
获得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本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4)生产商授权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下午16时30分,递交地点为塔河县财政局(二楼东侧204室)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五、评标方式及中标方法
采用“平均价”中标法。成交办法:按合计报价进行比较,将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越接近报价平均值者为预中标者。如同时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与平均值差值相同。责价格低者为预中标者。如出现两者报价相同,报价时间在先的为预中标者(以登记表为准)。供应商报价超预算或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按作废报价处理。合格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商品报价包含成本、利润、税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全部价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情提供资质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塔河县公安局
联系人:赵丽娟电话:138*****535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询价文件
塔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18日
标签: 公安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塔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