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湘1129破6号江华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湘1129破6号江华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7日,以(2023)湘1129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江华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科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11月23日指定广东华商(永州)律师事务所湖南九子龙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担任破产管理人。管理人为在破产程序中顺利开展评估工作,现向社会中介机构发出公告,参与中科公司评估工作的投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中科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9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瑶都大道北段白泉村,法定代表人为丁举鹏,注册资本:2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4PB9MH0K。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内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招标人为中科公司破产管理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三、投标要求
(一)工作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九子龙律师事务所;
(二)工作时间:
中标者须在2024年1月1日开始工作(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工作内容:
本次破产清算的评估工作范围为:
1、对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明确其资产价值;
2、就公司的清算价值出具评估报告。
四、参与投标竞选的资格条件及评审方式:
1、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入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评估类专业机构名册;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资质证明文件;
(4)具有一定的破产评估工作经验;
(5)在近三年内没有参与中科公司的评估工作;
(6)申请人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2、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参加中科公司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或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评估师或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7)以上文书需密封后现场提交中科公司破产管理人,一式四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7:00,地点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九子龙律师事务所。
六、评标办法
评标将以投标人提交材料、报价等综合因素由中科公司破产管理人决策组评分决定,最后得分最高者为中标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华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九子龙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林律师 联系电话:139*****346
江华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O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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