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10万吨/年MVR制盐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施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 10 万吨/年 MVR
制盐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施工设计及安
全设施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 10 万吨/年 MVR 制盐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已
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本次招标内容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
普洱制盐分公司 10 万吨/年 MVR 制盐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施工设计及安全设
施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招标人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招标代理
机构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 10 万吨/年 MVR 制盐节能环保技改
项目由宁发改备案[2023]210 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为节能环保技改项目,技改后将在用以
蒸汽(配套燃煤电站提供)为主要能源的 5 效真空制盐装置升级为以用清洁能源电力为主要
能源的 MVR 制盐装置,建设规模为制盐生产能力为 10 万吨/年(450 吨/天)MVR 制盐装置,项
目总投资约 2,579.76 万元。
2.2 设计条件:
2.2.1 企业生产现状
(1)普洱制盐现有生产井 8 口,实际在用 6 口,矿山采矿工艺为钻井水溶开采,采用
三管油垫单井对流法进行采卤生产,年卤水生产能力约为 40 万 m³;建有自备热电站,配套
一台 20t/h 锅炉、一套 1500kW 汽轮发电机组,采用热电联产工艺,锅炉蒸汽经发电后,用
于制盐生产,蒸汽热能实现梯级利用;产品加工采用真空制盐工艺,现有制盐装置投产于
2016 年 10 月,采用国内先进、成熟的五效真空制盐技术(外热式强制逆循环蒸发结晶器),
装置运行能耗低、运行稳定,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真空制盐装置生产能力 10 万吨/
年(450 吨/天);现有 19 台小袋全自动包装机,7 条全自动装袋生产线,2 条全自动立式袋
包装装箱生产线,1 条全自动罐装生产线,产品包装基本实现自动化。
(2)现有装置由卤水净化、制盐主厂房和包装车间组成,配套辅助系统由锅炉系统,
循环水系统,仓库等部分组成。
2.2.2 改造工作内容
(1)根据普洱制盐卤水自身条件及厂区供电情况,配合当地政府打造“绿色小镇”政
策,将原有的以蒸汽为主要能源的 5 效真空制盐装置(配套燃煤电站提供),改为以用清洁
能源电力为主要能源的机械热压缩(MVR)制盐生产工艺,取消燃煤锅炉,全部采用电能为
生产能源。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用工程(原厂区运行变压器 6.3kV/0.4kV 全部替换
为 10kV/0.4kV 型号的节能型变压器);蒸发系统(新增蒸汽压缩机、蒸汽洗涤塔、冷凝水管
式换热器以及相关管道、电气、自控设备,配套压缩机厂房;以及原卤桶、冷凝水桶和精卤
桶等设备的搬迁);锅炉系统(停用原有燃煤锅炉,以及汽轮发电机;新建一台 3t/h 电锅炉
及门式钢架结构锅炉房 201.07㎡。);自控系统(对现有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提高系统自动
化水平,减少人员定岗);供电系统(新建高压配电室以及变频器室钢筋砼结构锅炉房
129.87㎡及 10kV 高压供配电系统(不含 10kv 高压专线));循环水系统(新增 100m3/h 循
环水系统一套,停用原 1000m3/h 循环水系统,利用原有水池。)
(2)勘察设计工作内容总述:完成整个项目所有改造内容涉及的工艺、电气、自控、
土建、建筑、总图、水、消防、环保、通讯等的施工设计工作,并负责指导安装、指导调试
工作;完成满足勘察设计深度及施工规范相关的勘察工作和施工图预算编制,编制安全设施
设计专篇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竣工图编制及招标文件编制等勘察设计相关服务。
(3)生产规模:制盐生产规模为:10 万吨/年(450 吨/天),项目总投资 2,579.76 万
元。
(4)产品品质:盐产品粒径及粒径分布均匀性不低于改造前。
2.3 招标范围:
(1)勘察: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及罐体基础、变压器基础、管道铺设和设备厂
房等工程的勘察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成果文件须满足项目工程设计要求
及施工要求,勘察成果符合国家强制规范要求,保证勘察质量,确保测量、记录、取样和试
验成果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对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勘察文件须达到
国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等。
(2)设计:完成整个项目所有改造内容涉及的工艺、电气、自控、土建、建筑、总图、
水、消防、环保、通讯等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的所有工作,并提供全套成果
资料、指导安装调试、后期服务、设计成果的报规、报建及评审、施工图审查、专家咨询、
资料收集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
等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3)安全设施设计:按规范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最
终通过专家审查。
(4)施工图预算:按规范编制本项目所有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预算。
(5)其他勘察、施工图设计全过程配套技术服务。
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
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2.4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不作为
调价依据)。 其中:合同签订后 75 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相关节点服从项目进度,不得
影响报告的审批及项目开工建设。每一阶段审查发现问题后 3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2.5 招标规模(本招标项目合同投资估算价):144 万元。
2.6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筹。
2.7 项目地点: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磨黑镇。
2.8 质量要求:
(1)勘察部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建设工程勘察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满
足设计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对所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
责任;
(2)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相关标准、
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
图纸审查,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3)安全设施设计部分:按规范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要求符合国家、部及省市相
关规范标准要求,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最终通过专家审查。
(4)施工图预算编制部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预算编制技术规范、技术
标准进行编制,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预算编制服务质量控制标准,编制成果及进度安排满足
发包人要求。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 标段划分:一个(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
的,须附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凭证原件的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
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负责勘察的单位须具备)。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
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制盐及盐化工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为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须具备)。
3.3 财务要求:提供 2020 年-2022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
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
不需提供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 3 年,则附成立之后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
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
明文件)(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4 投标人类似业绩:
(1)勘察业绩: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及以上类似勘察业绩,
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20 万元及以上或投资规模在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
绩。业绩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指标
要求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标明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须
在 2018 年至今的时限范围内(若为联合体,由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
(2)设计业绩: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及以上类似设计业绩,
类似业绩指规模不小于 20 万吨/年制盐(或制硝)工程设计或者制盐(或制硝)多效改
MVR 工程设计或者新建 MVR 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指标要求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标明的
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须在 2018 年至今的时限范围内(若为联合体,由负责
设计的单位提供)。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
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作为勘察负责人至少
承担过 1 项及以上类似勘察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20 万元及以上或投资规模在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由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
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作为设计负责人至少承担过 1 项及以上类似设计业绩,类似业
绩指规模不小于 20 万吨/年制盐(或制硝)工程设计或者制盐(或制硝)多效改 MVR 工程
设计或者新建 MVR 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3.6.2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
3.6.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
合体中负责设计的一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每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南鑫德招标
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9 楼)获取招标文件,联
系人:庞博,联系电话:18288730285,电子邮箱:272797119@qq.com。
报名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
4.2 网络获取:采用网络获取方式的,应在 4.1 项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及购买招标
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和联系手机,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视为报名完成,
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未按以上步骤办理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将不受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9:30~10: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递交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
中心 B 座 8 层开标厅)。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
中心 B 座 8 层开标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为云采招阳专业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bidcn.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招标代理人对其他网站或
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普洱制盐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磨黑镇新政街 285 号
联 系 人:马俊松
联系电话:18608745395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9 层
联 系 人:庞博、李才华
联系电话:18288730285、13518743361
电子邮箱:272797119@qq.com
开户名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科创园支行
账号:8719 0298 9810 111
监督单位:本次招标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可以向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 0871-631358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