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分类垃圾桶招标公告
户分类垃圾桶招标公告
户分类垃圾桶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XF2023-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户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名称)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镇江仁和永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辛丰镇各行政村
2.项目规模:造价约70万元
3.服务期要求:20日历天
四、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 ;
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无须缴纳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请申请人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时间)到镇江仁和永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3楼)领取招标文件,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领取时请携带(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叁佰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镇江仁和永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3楼报告厅)
十、招标人: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电话:0511-********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镇江仁和永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181*****617
地址:镇江市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3楼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镇江仁和永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标签: 分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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