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滨海生境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东湖滨海生境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东湖滨海生境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 东湖滨海生境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湖滨海生境生态修复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23]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江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404.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03.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0.12万元,基本预备费70.0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东湖滨海生境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内容:包括对东湖湿地公园进行生境生态修复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修复工程红线总面积679.70亩,其中滩地还林红线面积181.42亩,退养换林(草)红线面积478.23亩,林缘岸线修复红线面积20.05亩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内容。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5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12月28日17时30分00秒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楼招标代理部)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JL2023-ZB110”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楼招标代理部)。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授权委托书后需要附上总监的身份证和总监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315号,邮编:******;
电 话:0591-********,传真: / ;
联系人:傅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邮编:******
电 话:0591-********转836,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315号
联系电话:0591-********
标签: 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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