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百步至高铁嘉兴南站商务专线车辆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采购公告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百步至高铁嘉兴南站商务专线车辆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采购公告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百步至高铁嘉兴南站商务专线车辆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采购公告

经海盐县交通运输局盐交【2023】92号文件批准,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海盐鸿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圣加采﹝2023﹞171-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百步至高铁嘉兴南站商务专线车辆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

商务专线纯电动客车

1

64

包括车辆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零配件采购、装配)、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配合采购人车辆上牌、车辆交付、验收配合、售后服务、技术培训、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所投车辆生产制造的制造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告期限届满后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楼)。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

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d)报名表(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公告下,请报名单位自行下载)。

注:投标人也可以采用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套(均需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进行报名。具体报名审核情况及获取招标文件,请咨询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凯,电话:136*****953

八、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无。

九、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4年1月15日0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1(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楼)。

十、开标时间、地点:

1、本次项目将2024年1月15日0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1(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楼),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投标文件中也应附)等有效证明,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自行送达投标文件的,因疫情原因等情况,导致无法递交投标文件,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的递交可采用邮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楼招标代理二部,收件人:王凯,联系电话:136*****953,由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快递寄出后,投标人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王凯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快递拒绝到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不利于投标人的因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视作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没有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海盐鸿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3-********

地址:海盐县盐湖西路15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573-********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楼

3、监督机构名称: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3-********

地址:海盐县百尺北路39号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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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商务专线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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