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遏制村社不合理开支行为,防止集体“三资”流失,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德农合经【2019】7号市农业农村局 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
见》的通知、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财农[2021]121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中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意见》(江府发【2014】22号)及德阳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德农【2021】70号)《关于做好德阳市“三农”服务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各集体经济组织遵照执行,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参照执行。
附件:1.镇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16-1)
2.集凤镇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16-2)
3.集凤镇集体三资信息化三农服务平台操作管理制度(16-3)
4.集凤镇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业务操作流程(16-4)
5.集凤镇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集体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流程(16-5)
6.集凤镇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16-6)
7.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工作职责(16-7)
8.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管理及审批制度
(16-8)
9.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移交制度(16-9)
10.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管理及处置制度
(16-10)
11.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公开制度(16-11)
12.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制度(16-12)
13.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16-13)
14.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6-14)
15.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6-15)
16.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票据及印章管理制度(16-16)
中江县集凤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标签: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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