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园景区道路绿化、硬化、亮化(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朝阳市龙城区园景区道路绿化、硬化、亮化(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龙城区园景区道路绿化、硬化、亮化(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园景区道路绿化、硬化、亮化(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2.2招 标 人: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文明路(检车线至泵房)、龙鸟大街(长江路至文明路)、进步街、电厂一路、中兴街、文化路(文明路至外环)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朝阳市龙城区园景区道路绿化、硬化、亮化(一期)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监理

2.6计划工期: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7月18日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项目估算价:9.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监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监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本工程项目杜绝转包和挂靠行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监理部成员必须在2016年3月26日17时前持企业公章、法人资格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BBB含以上级信用报告、近两年(2014、2015年)的财务报告、外省、市企业投标的还须出示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入境备案证明原件、项目总监和监理部所有成员证书原件、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到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法人诚信证明,如2016年3月26日17时前没有签订法人诚信证明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322日至20163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持资格审查合格表原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1套到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12号)报名。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19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322日至2016326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01:3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12号)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41114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场东侧)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黄河路五段1-6号

联 系 人:陈白鹿

联系电话:****-*******

邮 编:122000

招标代理人: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12号

联 系 人:姜海霞

联系电话:****-*******

邮 编:122000






2016年3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 绿化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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