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小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安置房小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昭阳镇城北安置房小区道路工程
招标简章
一、招标单位
兴化市昭阳镇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二、建设单位
兴化市昭阳镇人民政府
三、工程内容及要求
施工内容及要求按照施工设计图、相关施工规范及兴化市昭阳镇城北村安置房小区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有关说明,工程质量按照工程合格标准;工程维护保养期二年。发包价:913344元。
总工期60天。具体进场施工时间由建设单位统一安排,并起算工期。
四、对投标单位要求
1、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承担同类工程的施工资质公路或市政二级(含二级)以上。投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资质和经历,且信誉良好。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转包,必须由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组织施工。中标后项目经理除发生下列情形之外,不得更换:①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项目经理资格的。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如需进行变更,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项目经理每变更一次按工程中标价的百分之一向建设方提交违约金,其他主要人员每变更一人按工程中标价的千分之五向建设方提交违约金。
3、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及有关文件,并认真察看施工现场,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正式投标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认为应当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或在招标答疑会上予以解答。
4、投标单位应承担自己编制投标文件和参与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招标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工程面向社会具有同类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在坚持施工标准和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最大球号摇球中标法”公开招标。投标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或法人。
六、报名手续
1、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施工资质证书;
2、公司介绍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项目经理承担同类工程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原件);
5、投标单位需经招标委会员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费600元,招标管理费押金9100元,投标抵押金10万元。
上述手续中凡注明原件的应递交原件;未注明原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并将原件提交招标单位审验。提供的书面材料应装订成册。每个公司只能委派1名项目经理。
七、付款方式
工程造价(含税)经招标后一次性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工程有效变更,按同口径下浮率纳入主体工程一并结算。
工程全面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凭决算审计报告一次性开地税票付款50%;满一年后付款30%;满二年后结清余款。税金由中标方负担。决算审核超过10%以上的审计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八、奖惩规定
1、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投标,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招标会场,作自动放弃处理;中标人中标后弃标的,其投标抵押金不予返还。
2、中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进度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1天罚款500元。
3、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若一次验收不合格,罚工程总造价的3%。施工单位若质量不达标,除必须按要求整改达标外,其延期时间按上款规定处罚。
4、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日记及各项软件资料,所用材料均必须向建设单位报验,不合格的材料建设单位有权退回。
5、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地段安放警示标志,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必须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材料的有序堆放,保持施工场地文明、整洁,确保道路畅通、整洁。
九、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下午16:30止,(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兴化市昭阳镇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昭阳镇政府二楼210室)。
联系人:庞先生电话:131*****368
陈先生电话:136*****887
投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投标人缴纳的报名费一律不退。未中标人的招标管理费押金、投标抵押金在退还招标文件后返还(无息);中标人的招标管理费押金按中标价1%转入招标管理费、投标抵押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于工程量完成后返还(无息)。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三天之内由所属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4、招标单位对本简章和相关文件、资料、图纸等保有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并列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兴化市昭阳镇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标签: 小区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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