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领办代办及“两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领办代办及“两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为全力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服务,实行了领办代办、“两不见面”(市场主体、项目单位不与行政审批中心见面,不与相关职能部门见面)审批服务工作,现已制定《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领办代办及“两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请各项目单位及企业知悉。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等相关文件要求 ,全力打造效率最高、流程最简、服务最优的营商环境,做到主动服务、精简程序、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助推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开发区项目单位及企业实行领办代办、“两不见面”办理审批手续服务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

开发区内所有落地项目单位及企业,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及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各类项目单位及企业。
(二)服务事项。

1、前期工作中,开发区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办事流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在行政审批中心已设立“开发区企业”预约专属服务窗口,针对具体项目列出审批事项清单,精准告知审批所需的全部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条件及审批时限等。

2、后期工作中,开发区负责为所有落地项目单位及企业提供从项目落地到项目验收结束全过程审批手续的领办代办服务工作。

(三)服务方式

领办代办工作人员主动向项目单位及企业提出领办代办服务邀请,由项目单位及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委托领办代办。领办代办事项可根据项目单位及企业的要求进行全部领办代办或部分领办代办,明确领办代办范围和事项,领办代办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服务组织

成立由开发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开发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局全体工作人员、开发区各企业服务代表为成员的领办代办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二)提升服务能力。

负责领办代办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丰宁满族自治县优化民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丰宁满族自治县关于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十条措施(试行)》、《丰宁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办法》、《丰宁满族自治县关于推行“开工承诺制”审批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等一系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细化服务内容,明确业务范围、规范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和领办代办规范化建设,确保“领办代办”服务的专业性和高效性,使更多企业享受标准化优质政务服务。

(三)建立服务台账。

建立领办代办及“两不见面”审批服务台账,对办理事项实施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及时梳理在领办代办中存在问题并破解问题。
(四)做好服务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开发区领办代办、“两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营造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
附件1、:《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领办代办及“两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领办代办及“两不见面”审批服务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雪莹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清波 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局 局长

组 员:于小兰 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局 职员

孙彦东 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局 职员

马文会 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局 职员

丰宁经济开发区各企业服务代表


标签: 实施方案 开发区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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