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职工通勤车二次招标公告

租赁职工通勤车二次招标公告


乌海货运中心关于租赁职工通勤车项目采购

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WHY-2023-9)



乌海货运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租赁乌海北物流园职工通勤车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相关技术要求、条件进行公告。

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单位

数量

核准

定员数

租用

方式

起始地点

WHY-2023-9

1

租赁职工通勤客车



1

30人以上、不超40人

按年

租用

海勃湾城区至乌海北物流园综合楼院内(40路公交车新地站点)间往返。

二、服务要求:

1.每日7:30分由铁路乌海货场门前始发至乌海北物流园综合楼院内(40路公交车新地站点),于9:30分由乌海北物流园综合楼院内始发返回,于17:30分由乌海北物流园综合楼院内发车返回(逢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时,下午不发车);往返路线及乘降点为:乌海货场门前?站东小区西门?乌海工务段门口?乌海六中西门?40路公交车新地站点(110国道东侧)?乌海北物流园综合楼院内,上述往返路线里程及乘降点原则上在当年度内不作调整;遇特殊情况时,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调整,调整后,如行驶里程发生增加或减少时,根据增加或减少里程数,以确定成交的单趟价格为基数,按公里进行测算后,进行调增、减结算单价。

2.每日必须按约定的时间、路线、乘降地点发车和返回,确保安全正点。

3.在不影响正常通勤用车情况下,采购人由于其他工作方面需要用车时,应及时安排所需用车辆到位(费用另计)。

4.租赁期内,未按约定的时间、路线、乘降地点出发和返回时,采购人将扣除本趟租赁费用;如发生2次及以上时,采购人单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终止后,其还应临时无偿提供职工通勤使用车辆15天,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责任。

5.所提供车辆须为燃油(气)车辆。提供的车辆,在采购人使用时间内,报价成交人须配备具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以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应具备其他相关资格证的驾驶人员;配备的驾驶人员须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年龄50周岁及以下,不得有不良嗜好和有碍驾车安全的相关疾病(如吸毒、传染病,心脏病、癫痫等)。

6.提供车辆应实行定车、定驾驶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车辆和驾驶员,遇车辆维修保养或驾驶人员因病、事等特殊情况需作更换时,应预先与采购人进行报告,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作临时性更换调整。

7.在每日往返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允许外单位人员乘车。

8.所提供车辆须配有状态良好的安全带,经常保持车辆内、外部卫生清洁;座椅(套)、扶手、地板、玻璃等部位应经常清洗、擦拭干净,做好车内消毒擦拭及消杀等事宜。

9.交车日期和结算付款方式: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行。

10.验车方式:谈判前现场查看车辆外观、内室状况、行驶里程数等(不含发动机、变速箱等机械部分)。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三、报价人具备资格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具备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经营资质(资格),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及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报价人所提供各类资质注册地和其所属车辆车籍须为同地,原则上应与采购单位为同一所属地(乌海市)。

2.报价人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及以上。

3.须提供近三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2022年)。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开具采购人所要求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须具有盟市际包车客运业务经营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国家交通部门评定的达标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年检合格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证书;对社会信誉良好,曾与路内其他相关单位有过良好合作经历的,可视为报价人的一项优势,但报价人需提供近三年来其中任意一年的合作合同及结算发票复印件。

6.所提供的职工通勤车辆必须为报价人所属固定资产,近五年来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具有单独年检合格的《道路运输证》;车辆必须有每座100万元的承运人险和100万元及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车辆外观、内室及发动机、变速箱等主要机械部位等设施设备状况应处于良好状态,车辆应在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期限内。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报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9.车辆配备驾驶员的用人单位须为报价人单位,并需提供近6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10.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资料有虚假或在实质性方面失实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方式:登录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铁采购平台)网站(https://cg.*****.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报名表送至或传真至乌海货运中心综合管理部203室,联系电话、传真:0473-*******; 联系人:王磊磊 手机:151*****561

报名截止日:2023年12月27日18:00。







报名表

报价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报价人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编号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7日18:00(北京时间),地点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西街货场北侧乌海货运中心综合管理部203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乌海货运中心办公楼二楼(208)会议室

七、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铁采购平台)网站(https://cg.*****.cn)媒介上发布;采购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报价人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采购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最终成交方后,签订正式合同。

3.凡具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认和履行公告各项规定的报价人均可参与报价。

4.参与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提交的报价资料没有对公告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报价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参与报价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公告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公告的潜在参与报价人,均应在2023年12月27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对合理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报名截止日前,采购人对本公告有修改权利。修改后的公告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告知所有潜在参与报价人。

3.为使潜在参与报价人在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公告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日,并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潜在参与报价人。

4.除非有特殊要求,公告不单独提供租赁车辆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路况等情况,参与报价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5.要求报价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年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2022年)复印件。

(3)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提供报名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

(4)盟市际包车客运业务经营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国家交通部门评定的达标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年检合格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证书复印件。

(5)所提供通勤服务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行驶证》、投保险单复印件和挂有车牌号车辆外观、内室、里程表(行驶公里数)复印图片。

(6)所配备驾驶员的《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以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应具备其他相关资格证复印件;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7)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8)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单位简介。

以上内容以递交的报价文件为准,递交报价文件后不得补充、修改。参与报价人须携带原件,以便核查。

6.参与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公告。在完全掌握采购人对采购的项目名称、数量、服务、证照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报价文件。

三、关于报价文件的说明

1.报价文件以及参与报价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报价单位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报价文件主要构成:报价函、报价人资格证明及有关资料、车辆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及其他相关内容等。

3.报价文件格式:报价人应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报价表:报价人对报价项目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含如下信息:项目编号、车辆品牌、车型和每趟(指往返一次)不含税的价格、报价人单位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日期;报价表须密封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在谈判时向采购人递交。

5.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经采购小组确定的最终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报价文件的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①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处应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采购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单位名称。报价人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对其后果负责。②报价人可根据报价车辆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③报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价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④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报价人的公章;⑤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地点。采购人推迟谈判时间的,另行通知参与报价人。采购人和参与报价人有权利和义务受新谈判时间的约束。在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四、关于谈判的说明

1.所有报价人的代表应按时参加谈判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谈判会议的将被视为自行放弃。由项目采购小组组长当众公布最高限价;经采购人确认报价表密封无误有效后,由报价人自行开启,采购人将报价表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布;进行多轮次谈判后确定中价报价人。

2.谈判的依据仅基于公告和报价文件;与公告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经采购小组评审的最低报价法:提供报价车辆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公告要求;交车日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品齐全;报价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报价最低中价。

4.采购小组有权选择和否决报价人的报价,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报价信息,采购人没有向报价人解释的义务。但报价人如报价最低,其报价文件被否决,采购小组应向其说明理由。

5.报价人在采购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采购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价资格。

6.报价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采购小组有权请报价人就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报价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报价人的澄清文件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报价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报价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报价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五、关于中价的说明

由采购小组确定中价人。对未中价的报价人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报价文件。

六、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采购公告、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合同签订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二:

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采购原则上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价法;但最低报价不是中价的唯一条件。

二、报价文件的否决

采购小组对报价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被否决:

1.低于成本价的。

2.超过最高限价的。

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明显脱离实际的。

4.报价人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价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价格确认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报价明显脱离实际的。采购小组将要求该报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同行业当地市场价格,由采购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争,其报价将被否决。

四、价格修正

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

五、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审过程中,采购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采购小组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报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采购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报价人提供所需报价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报价文件应按拒绝其报价处理。

六、重大偏差确认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谈判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公告要求的报价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1.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2.未按公告规定对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3.报价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报价的。

4.报价车辆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公告技术要求的。

5.报价文件记载的项目名称、车型、交车日期、服务内容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6.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结算付款方式、减少或减轻报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7.报价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8.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七、评审结果

采购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报价人,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价候选人1至3名,采购小组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价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价的,采购小组可从中价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选定中价人,中价按其报价确定。

八、评审纪律

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采购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与报价人或报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采购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采购工作结束后,与采购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5.采购违规、违纪举报电话:0473—******* ; 0473—*******



附件三:

报价文件格式

一、封面内容: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全权代表、报价单位(公章)、日期。

二、报价函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货运中心:

根据贵方______项目的报价邀请,正式授权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报价人_________(报价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报价文件包括:报价人资格证明及有关资料、车辆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等,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公告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中各项条款。

3.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选中者,最低价是选中的主要选择标准,但最低报价不是中价的唯一条件。

4.如果我方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公告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规定的期限和质量完成交车。

5.我方愿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签订的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姓名、报价人单位名称(公章)、日期、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三、企业资格报告

1.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2.近三年审计报告。

3.与本次采购内容有关的经营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四、报价车辆报告

1.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2.车辆外观、内室等设施状况及车辆行驶里程数。

五、法人(负责人)授权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乌海货运中心:

现委派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项目采购等相关事宜。

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邮编、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电传、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本授权书有效期。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货运中心

2023年12月24日

标签: 租赁职工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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