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财政局周公河湿地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聊城市财政局周公河湿地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聊城市财政局周公河湿地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聊城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周公河湿地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 LCZC2016-041-ZX
2、项目名称:周公河湿地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3、项目内容: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将本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总投资108,300.00万元;本次采购为二期建设内容。
(1)一期建设内容
一期建设资金43,000.00万元。周公河湿地公园一期工程,位于卫育北路与柳园北路段河道南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卫育路和柳园路之间建设的潜流湿地和表流景观工程,总占地467.53亩,处理规模5万m3/d;
配套建设周公河南岸东西支路(卫育路-柳园路)895.2m,八里庄路(卫育路-柳园路)895.4m;
配套建设监测监控管理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861;
配套建设周公河直排截污管网工程。
(2)二期建设内容
二期建设资金65,300.00万元。周公河湿地公园二期工程,位于柳园北路与花园北路段河道南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柳园北路与花园北路之间建设的潜流湿地和表流景观工程,总占地399.6亩,处理规模3万m3/d;
周公河生态长廊工程,位于十里铺桥至入徒骇河口段周公河河道内,长9.3km,总占地1738.68亩,主要包括“一轴”、“两湾”、“两点”。详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预算
预计项目整体投资10.83亿元。
5、项目背景:
5.1、项目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整个项目建设2-3年内完成。
5.2、合作模式
(1)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按照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由本次政府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政府方负责项目区的征地、拆迁工作和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社会资本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以及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
SPV成立后,按照合作协议规定每年取得运营补贴收入。
(2)项目期限和移交方式:项目生命周期不少于15年(不含项目建设期)。合作期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接收人无偿移交。
(3)投资收益:合作期内社会资本投资收益率不高于12%/年(含建设期管理费用),按实际投资额计算。收益来源由政府安排运营补贴支付。
(4)保障措施:对于周公河湿地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政府运营补贴等支出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5.3、需要说明的事项
(1)该项目一期建设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已由聊城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标,并已签订合同。
(2)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标的社会资本,与市政府授权的聊城市环境保护局签订合同。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申请人是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要求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
(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能作为项目的申请人,但可以作为SPV的合作者,其持股比例不得高于30%;
(3)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4)申请人注册资本(以实际认缴资本为准)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总资产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5)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聊城市禁止进入聊城市政府采购市场。
6.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7、评审办法:比照综合评分法。
8、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文件售价:
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临街楼一楼标书发售处
时间:2016年3月29日前(含)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直接购买文件:现场购买纸质文件。
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临街楼一楼标书发售处
联系人:王晨曦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时间:2016年4月1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报价地点:聊城市行政服务大厅(地址:聊城市昌润路南路)
10、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聊城市财政局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与繁森路交汇处东
电话:****-*******
联系人:赵先生
10.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唐慧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E-mail: tang3167@163.com
电话:****-*******
11、监督部门
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具体资料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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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人: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2日
标签: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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