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服务园建设(A座)外幕墙玻璃二次招标公告
科技创新服务园建设(A座)外幕墙玻璃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科技创新服务园建设项目(A座)项目,已由呼发改投字[2014]25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开发中心。现对该项目外幕墙玻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开发中心组织实施,招标人为辽宁强大铝业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代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建设规模:项目建筑总面积41000平方米,地上17层,地下2层。2、结构类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
4、供 货 期:配合幕墙施工进度,按照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供货。
5、工程质量:达到有关国家(行业)验收优等品标准。
6、采购内容及数量,见下表:
材料 | 规格、颜色 | 单位 | 工程量 | 使用部位 |
中空钢化玻璃 | 6mmLOW-E+12A+6mm,浅灰色 | ㎡ | 8500 | 玻璃幕墙/ 断热平开门 |
夹胶钢化玻璃 | 6mm+1.14pvb+6mm | ㎡ | 200 | 雨篷 |
注:玻璃非原厂合片,原片生产品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玻璃深加工企业。
3、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能够开具国家认可的正规发票。
4、生产的产品在建筑行业使用三年以上。
5、所供玻璃为中国优秀绿色环保产品。
6、玻璃的生产企业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7、提供近三年地市级以上检验检测部门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以开标时间为准,在有效期内)。
8、具有和国内一线品牌生产厂商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有良好的供货、服务能力。
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6日下午17:00截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
3、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装订)。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其扫描件、公证件的复印件盖红章一律不予认可。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八、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开发中心
联 系 人:张淑芳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 标 人:辽宁强大铝业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新城经济开发区沈东四路
联 系 人:宿淑清
电 话:130*****050
传 真:024-********
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楼C座九层
联 系 人:李春桃 杜菊艳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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