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选取海南省临高县多文红旗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单位的公告

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选取海南省临高县多文红旗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单位的公告

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取海南省临高县多文红旗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单位的公告


一、采购单位: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邀请项目:海南省临高县多文红旗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项目概况:主要对临高县多文镇红专作业区、红华作业区、红旗作业区等3个作业区共4个村(队)进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2940.03万元,估算设计费78万元。

四、工作范围:项目设计

五、投标单位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有相应的营业资格复印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参加政府相关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六、采用评标方法:采用报下浮率最接近基准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下浮率为有效的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出现多个下浮率差值一样的,则取报下浮率百分比低的单位中标。若报下浮率完全一致的,由选取人根据单位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七、报名要求: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按国家标准下浮,报下浮率必须在5%-20%之间,含5%、20%)。设计费最终支付参考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材料(当中标价格高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政府部门审批金额为准;当中标价格低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中标价格为准)。

九、报名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

2、相应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6、相关合同业绩;

7、材料提交人须为报名单位正式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备注: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及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

十、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必要资料(以上证书和材料审核原件、复印件需盖章),留存盖章复印件;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密封),封面加盖公章及加盖骑缝章。材料提交人须为报名单位正式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本人社保缴纳凭证。

十一、报名地点:临高县县委大院2号楼507室。

联系人:莫清;联系电话:0898-********182*****150




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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