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零星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零星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招标采购中心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学校零星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有能力提供所招标内容及服务,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零星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服务

二、项目文件编号:HHZC*******

三、采购人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四、采购人地址: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五、联系方式:赵老师,0316-*******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项目内容:零星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核、招标控制价审核、结算审核及相关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八、项目交付地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九、成交供应商数量:开标后有效投标供应商多于6家(含6家)时,入围2家;多于3家(含3家)少于6家时,入围1家。

十、服务期限:两年

十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a.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d.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主审1人为项目负责人,所有成员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至少1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服务期内不参与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业务(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的复印件(留存),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组成员资格证书。供应商持以上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磋商使用”等字样,原件(如有)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人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地址: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东校区教12-108室)

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发送方式免费领取

十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10:00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东校区教11-220室

十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月4日10:00

十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东校区教11-220室

十六、磋商地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东校区教11-222室

磋商时间:2024年1月4日10:00

公告发布媒体: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官网(http://www.nciae.edu.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基建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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