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智能用车提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智能用车提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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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智能用车提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CZBHT-2023-14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鹤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智能用车提醒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智能用车提醒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智能用车提醒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智能用车提醒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
资格、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凭证,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应当提供证
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
骗取入围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
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
询,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五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智能用车提醒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的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人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智能用车提醒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
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智能用车提醒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DCZBHT-2023-1403
2、项目内容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1)服务商需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行为评分,以帮助客户了解其驾驶行为是否良好。根据
驾驶行为判断是否有违章,并及时提醒客户。
(2)服务商需提前获取客户车辆定位信息,并得到车主客户的授权同意,确保能准确的采
集到车辆行驶数据。
(3)根据实时天气预报,向车主提供安全提醒。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两年,根据服务反响可续约一年。
2.4 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本
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凭证,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应当提供证
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
骗取入围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
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
询,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1 月 02 日,每日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通过现场或
邮件方式进行报名,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资料应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发送至邮箱:dcgczxzbyb@163.com。
4.2 获取方式: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五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卫河路 183 号
联系人:赵志远
电 话:0392-3358009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 A1202 室
联系人:蔡东升
电 话:0371-65585905、15565059192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卫河路 183 号
联 系 人:赵志远
电 话:0392-33580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 A1202
联 系 人: 蔡东升
电 话: 1556505919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用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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