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建设400吨/日复杂难处理金精矿冶炼生产线招标公告

一期建设400吨/日复杂难处理金精矿冶炼生产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难处理项目一期建设400吨/日复杂难处理金精矿冶炼生产线,已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产业(备))﹝20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规模:拟建设干式给料,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概算投资干式给料土建为800万元,干式给料、焙烧改造设备制作及安装为8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土建和制作安装工程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干式给料土建

第二标段:干式给料、焙烧改造设备制作及安装

2.4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洮县中铺工业园区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竣工日期为 2016年7月10日,工期71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013年3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013年3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报名方式:

5.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5.2、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5.3、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方法:请阅读关于征集注册企业会员的公告)。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7日,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成功证明。

6.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 月27日

6.3、获取方法:网上免费下载。

6.4、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4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第二开标厅)。

7.2、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同时须递交一份投标信息确认单(单位盖章、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7.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递交一份投标证件清单登记表(盖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清单登记表现场核对证件并由各方代表签字确认。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9、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帐 号:***************

行 号:********0411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以银行电子汇划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对账,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到账。对已到账的,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在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未到账的,核查原因,投标单位重新缴纳,再次对账。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为足额及时收到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依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接受投标文件,否则,拒绝接受。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云鹏

电 话:****-*******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 系 人:孙旺红

电 话:186*****691

监督单位:临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金属 冶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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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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