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进口无创心输出量系统设备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赣州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进口无创心输出量系统设备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心血管内科进口无创心输出量系统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一楼)线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GR2023-GZ-FC185

项目名称:心血管内科进口无创心输出量系统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心血管内科进口无创心输出量系统设备

1

******.00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3.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参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擅自将合同转包、分包,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5)向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一楼)

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需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jd10@163.com邮箱。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资料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赣州市梅关大道16号

联系方式:0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二楼

联系方式:谭先生、0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晨永

电话:0796-*******


附:采购项目需求

★技术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二)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无创心输出量系统。

(三)所有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各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磋商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响应供应商需要按照磋商文件采购清单的内容和数量报价。

(六)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1

无创心输出量系统

1

一、产品技术要求

1、胸液指数:具备TFI胸液指数;

2、外周血管阻力指数:具备SVRi外周血管阻力指数(体循环阻力指数);

3、心脏指数:具备HR心率、CI心脏指数、ECG心电波形;

4、心收缩量:具备SV心收缩量、CO心输出量、CTI心收缩指数;

5、舒张末期容量:具备EDV舒张末期容量;

6、外周血管阻力:具备SVR外周血管阻力(体循环阻力);

7、左心工作指数:具备LCWi左心作功指数;

8、射血指数:具备EF射血分数;

9、参数校正法:具备信号形态分析诊断;

10、设备使用耗材非专机专用,单个供应价不得超过3元/片;

11、主要评估方式:可使用每博量估算公式、血流动力学分类模型;

12、主要测试用途:运动监测、动态监测、静态监测;

13、数据报告储存:工作站配置(处理器I5以上,内存≥16GB,硬盘≥512GB);

14、辅助校正模式:测量阶段的比较模式;

二、产品配置清单:

序号配置名称数量(单位)
1系统主机1套(含USB蓝牙接收器、短距离天线、长距离天线、笔记本电脑、数据线,操作手册及系统U盘)
2无创心输出量测量仪1台(含无创心输出量测量仪、病人导联线、盒套及背带、充电电池、充电器)
3台车1台
4智能动感单车1台

注:以上技术要求必须全部满足,否则其响应无效。

★商务要求:

1、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履约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货物送达、安装调试、培训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收到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税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如有违约,按合同规定处理。

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质保期在2年及以下的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质保期大于2年的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质保期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

5、质保期:自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投产品须提供三年的免费质保期(另有超过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6、验收:由采购人进行验收,设备完成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后试用30天(且正式使用5次及以上)内无故障按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逐条进行正式验收。如有必要,可请第三方验收。

6.1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整机、所有辅助设备及零配件保证是原产地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验收前必须为厂家原装包装,否则按退货处理。成交供应商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设备操作使用培训PPT文档、设备上岗操作考核试题、合格证或产品出厂检验合规性报告等技术资料在验收时一并交给采购人。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应同时提供电子版交给采购人。若成交供应商未将上述资料交与采购人,视为成交供应商供应的设备仪器来源不合法,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重新提供设备仪器,也有权决定解除合同的履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属于法定商检的产品,需进行商检,提供相关报关资料证明。

属于计量器具(含强检和非强检)的需提交检定合格证书或校准证书,供应商负责初次检测。

属于射线装置的,按院方要求协助办理放射诊疗和辐射安全许可相关各种手续。

需要与医院信息系统联网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开放接口(所有接口费用已包含在项目预算金额中),并协助联网。

上述各项作为验收的一部分,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项目预算中。

6.2试运行:如在试用期间设备发生故障,以故障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试用时间,如验收前发生3次及以上设备故障,成交供应商需更换全新设备,更换设备后重新计算试用时间,更换后的设备在试用期仍出现3次及以上设备故障,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3正式验收: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组织使用科室及供应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果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配置清单、技术参数响应表、验收报告等)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7、供应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解决问题时间: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否则,采购人可自行维修,费用在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在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保修期(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按照说明书或制造商的要求对提供的货物进行保养,否则,按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如保修2年,其中一年未进行保养则扣除50%履约保证金。保修期(质保期)内相关软件无条件升级,相关费用已包含在项目预算中。

9、其他要求:

9.1如成交产品正常运行中需要专用耗材,若该耗材不属于江西省或赣州市成交目录内产品,则需要成交供应商(成交产品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协助医院对相关耗材在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备案,备案通过作为设备验收及付款的条件。同时由于我院已启用医用耗材集约化平台服务(SPD),成交产品耗材供应商需与SPD运营商签订委托服务合同,保障医院耗材的配送(服务费结算金额为配送医院的医用耗材产品在医院消耗结算金额的1.99% )。

9.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成交产品必须最新生产的设备,1)如果是国产产品,生产日期必须距采购人收货日期90天内;2)如果是进口产品,生产日期必须距采购人收货日期180天内。

9.3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交付文件清单”,交付文件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或使用指南)、设备操作使用培训PPT文档、设备上岗操作考核试题、合格证或产品出厂检验合规性报告、报关单(进口产品)、出入境检验检验证明(法检目录内进口产品)、检定合格证书或校准证书(含强检和非强检计量器具)等。

注:以上商务要求必须全部满足,否则其响应无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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