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采购无人机反制设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XTJ-2023-B-006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采购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采购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
蔻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采购无人机反制设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采购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载止日前
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颈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撒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依法不需要缴钠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菱缴钠社会保障货
金。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
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投标被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在响应时,2、3、4、5、6项可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提
交证明材料。采鞠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
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愿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磁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被授权的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碰商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法人章,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
其投标(响应)无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磁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5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1)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须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网上领取
(1)请将报名费以电汇或银行转紫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张号(开户银
标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账号02150401040012815.大额行号103110015043,
户名吉林省前行工程项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井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
报名费”。(2)文件贵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
截图、项目名称、开票信息、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郎件形式(郎件上题
为:*公司报名信息),发送至j1 sqxtj163.c6m,并致电022-88239925获取“报名表”并
将报名表回传(郎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信息):(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
、22010419
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4)未在规
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碰商文件的售价:300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05B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05B
七、其他
本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5号
联系人:贾警宫
电话:022-23113987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05B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2-86239925
电子邮件:j1 sqxtj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笼名)
401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