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IV)、(Ⅵ)建设招标公告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IV)、(Ⅵ)建设招标公告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
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IV)、(Ⅵ)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IV)、(Ⅵ)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规计发【2016】34号、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玉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IV)、(Ⅵ),项目区位于玉门市玉门镇、黄闸湾乡、柳河乡、下西号乡等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计划实施节水面积6.0233万亩,其中渠灌4.1047万亩,管灌0.5767万亩,大田微灌1.1469万亩,温室微灌0.195万亩。
工程计划2016年5月1日开工,2016年11月30日竣工,为减小灌溉对工程建设的影响,根据渠道灌溉情况,渠道衬砌在灌溉间隙期进行,计划工期213天。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渠道衬砌、低压输水管道及滴灌带安装铺设、机井改造(包括购置、更换水泵及其配套设备、新建井房)等。
2.2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5月1日开工,其中,渠灌工程于2016年10月30日前完工,2016年11月30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总工期213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IV)、(Ⅵ)两个项目的所有的施工和监理进行招标。标段划分如下:
(1)、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IV)划分5个施工标段, 1个工程监理标段,各标段划分如下:
施工第一标段:改建昌马灌区总一支干一、二支渠,三斗渠下属的斗、农渠,配套面积8225亩。
施工第二标段:改建昌马灌区总一支干四支渠下属的斗、农渠,配套面积7000亩。
施工第三标段:改建昌马灌区总一支干三、四支渠,四、五、六斗渠下属的斗、农渠,配套面积9693亩。
施工第四标段:黄闸湾乡配套管灌面积2187亩,大田微灌6146亩。
施工第五标段:柳河乡配套管灌面积3580亩,大田微灌4000亩。
施工监理标段: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IV)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Ⅵ)共划分3个施工标段, 1个工程监理标段,各标段划分如下:
施工第六标段:改建昌马灌区北干直属斗渠、农渠,南干一分干五斗渠一、二、三、四农渠,配套面积9582亩。
施工第七标段:改建昌马灌区北干直属三、四斗渠、农渠,配套面积6547亩。
施工第八标段:玉门市下西号乡配套大田微灌1323亩、温室微灌1950亩。
施工监理标段: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4年度田间工程(Ⅵ)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注:每个施工标段还包括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
3、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4.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要求:(1)渠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管滴灌、微灌标段投标人为在甘肃省水利厅备案企业,具备甲贰级及以上(含甲贰级)灌溉资质等级的高效节水灌溉材料、设备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6000万元以上;同时持有灌溉材料设备专业生产许可证书,取得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书(注:所用PVC管材必须符合:GB/T 10002.1-2006《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 13664-92《低压输水灌溉用薄壁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国家标准规范要求;PE管材必须符合QB/T 3803-1999《喷灌用低密度聚乙烯管材》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须提供在当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1.2 施工监理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3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为规范本项目管理,在投标时,投标单位需将投标文件中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相关证件(原件)交招标人保管,评标结束后,中标人相关人员证件(原件)将由招标人管理,直至签订合同,工程竣工后给予退还;未中标人相关人员证件(原件)评标结束后退还。
4.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2016年3月22日00:00至2016年3月30日23:59,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自行下载。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使用说明”。
4.2 投标人还须同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截图后加盖单位公章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于2016年3月30日17:00之前扫描发送至********64@qq.com">********64@qq.com邮箱(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4.3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51号)二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6年3月31日上午9:00在玉门市水务局(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2016年3月31日下午15:00在玉门市水务局六楼会议室(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逾期不候。
8、投标保证金
本次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50000.00元),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酒泉分行营业部
帐 号:1018 1200 0448 585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17:00前。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电汇、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
邮 编:735211
联 系 人:蔺小兵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环北路42号康盛花园八角楼
联 系 人:于永祥
电子邮件:********64@qq.com">********64@qq.com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标签: 节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