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5号炉壁式再热器招标公告

发电厂5号炉壁式再热器招标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口发电厂

5号炉壁再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就2016年5号炉壁再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拟择优选定供应商,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选。招标注意事项如下: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是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壁式再热器33M221-0 1套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要求为专业从事渣浆泵生产、销售的企业;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近三年应在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基层企业有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基层企业的业绩清单。

三、投标人报名所需提供资料:

(一)、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书)

(二)、投标资质预审证明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扫描件(包括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职业安全、环境认证证书等);

2、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3、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4、三年内介入诉讼情况证明;

5、投标人近3年完成的与本招标项目内容相同/相近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请注明业绩中的机组容量),并提供证明人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6、供应商简介;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

(1) 报名资料需提供二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

(2) 报名资料需编制目录,标注页码,纸质版需装订成册,除扫描件外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3) 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时业主将核对扫描件,请投标人报名时携带原件。

8、参加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经销商证书。

四、 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

投标人报名时间:2016年03月23日—2016年03月29日16:00截止

投标人报名方法: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招标单位信息:

招标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招标地点:本招标地点在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通讯地址:河北省宣化沙岭子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物资供应部

办公地址: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物资供应部

商务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313-******* 传真电话:0313--*******

技术联系人:宋广

联系电话:****-******* 150*****125 传真电话:0313--*******

邮政编码:075133

E-Mail: liujsoil@yeah.net

附件一:投标申请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2016年5号炉壁再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投标申请书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电子邮件信箱:

投标联系人:

投标联系人电 话: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性质

□国有 □私营 □合资 □境外独资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币种 万元

经 营 范 围

主营

兼营

主要业绩

质量保证体系

企业资质等级

运输能力

售后服务

工期保证

付款方式

承诺内容

职工情况

全年平均职工人数

固定职工

人 数

高级职称人 数

中级职称

人 数

初级职称

人 数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张家口发电厂5号炉壁再改造设备

第三章 附件

附件1 技术规范书

1、总的要求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320MW火电机组5号锅炉壁式再热器设备优化改造工程设备设计制造部分,包括壁式再热器的结构优化设计、材料采购、加工制造、供货、检验、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和不低于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投标方如对招标文件有偏差(包括任何细微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技术附录B 技术偏差表中,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方意见为准。否则将认为投标方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1.4 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有利于设备制造、运行和保证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1.5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投标方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合同设备的优化设计、制造、检验、试验、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供招标方确认。

1.6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规程和设计参数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未正式制造前,投标方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且不增加设备价格。

1.7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8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1.9 本次5号锅炉壁式再热器设备优化改造工程的优化设计、材料采购、加工制造、备件、图纸、供货、必要的现场服务等均由投标方承担。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5号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厂设计制造的DG1025/18.2-Ⅱ4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全悬吊、平衡通风、燃煤汽包锅炉。现计划在2016年5号机组A级检修时对锅炉壁式再热器进行设备材质优化改造,将受热面管排材质全部更换为12Cr1MoV,更换界限为壁式再热器入口联箱管座焊口至壁式再热器出口联箱管座焊口。

2.2 锅炉技术规范

2.2.1 锅炉制造厂及锅炉型号:东方锅炉厂 DG1025/18.2—Ⅱ4型。

2.2.2 锅炉型式: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全悬吊、平衡通风、燃煤汽包锅炉。主蒸汽系统设有三级喷水减温装置,再热汽温的调节以烟气侧为主,蒸汽侧为辅助调节,烟气侧主要是依靠摆动式燃烧器改变喷口角度来改变炉膛火焰中心高度和炉内吸热分配来实现的,蒸汽侧设有事故喷水和一级减温水装置作为再热汽温的辅助调节。

2.2.3 锅炉规范

2.2.3.1 锅炉基本参数(B-MCR工况):

序号

名称

单位

参数

1

型号

DG1025/18.2—Ⅱ4

2

制造厂家

东方锅炉厂

3

最大连续蒸发量

t/h

1025

4

额定蒸发量

t/h

904

5

过热蒸汽出口压力

MPa.g

17.4

6

过热蒸汽出口温度

540

7

再热蒸汽进口流量

t/h

838.3

8

再热蒸汽进口/出口压力

MPa.g

3.81/3.64

9

再热蒸汽进口/出口温度

325/540

10

给水温度

274

11

排烟温度

142.5

12

空预器进口风温(一次风/二次风)

35/35

13

空预器出口温度(一次风/二次风)

353/358

14

锅炉计算效率

%

92.94

15

燃料

烟煤

2.2.3.2 再热器集箱和连接管道的规格、材料汇总表:


序号

集箱名称

集箱规格(mm)

材料

工作参数kgf/cm2×℃

1

壁再进口集箱

Φ406.4×16

20G

34.2×326

2

壁再出口集箱

Φ457.2×25

20G

33.7×387

3

中再进口集箱

Φ457.2×25

20G

33.7×387

4

高再出口集箱

Φ508×30

12Cr1MoV

32×540

5

壁再至中再连接管

Φ609.6×25

12Cr1MoV

33.7×387

2.3 燃料特性

2.3.1 煤质情况:(此表为原始设计,由于我厂燃用煤种波动较大,对煤种更新的资料招标方将在确定中标方后提供中标单位。)


名称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碳份(工作质)

CP

%

56.04

51.91

氢份(工作质)

HP

%

3.06

2.55

氧份(工作质)

OP

%

7.18

6.48

氮份(工作质)

NP

%

0.75

0.72

硫份(工作质)

SP

%

0.49

0.8

灰份(工作质)

AP

%

24.84

27.58

水份(工作质)

WP

%

7.64

9.96

最大水份

Wmax

%

12.1

14.56

固有水份

WA

%

2.79

2.02

挥发份(燃质)

Vr

%

33.01

29.93

低位发热量

QPH

KJ/kg

20963

18757

低位发热量

QPH

(kcal/kg)

5007

4480

可磨系数

K

/

KHG=63

BTHKD=1.13

2.3.2 元素分析


名称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较核煤种

二氧化硅

Sio2

%

53.19

55.24

氧化铝

AL2O3

%

22.12

20.37

氧化铁

Fe2o3

%

6.33

10.89

氧化钛

Tio2

%

1.33

1.12

氧化钙

Cao

%

6.44

5.95

氧化镁

Mgo

%

2.19

1.53

二氧化硫

So2

1.95

0.89

氧化钾

K2O

2.01

1.72

氧化钠

Na2o

0.69

0.5

2.4 锅炉总体布置图

2.5 壁式再热器设备图

壁式再热器总体图1

壁式再热器总体图2

壁式再热器左右墙图

3、技术规范和标准

3.1 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引进技术采用的相关标准也可被接受。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3.1.1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SDGJ6-90

3.1.2 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DL/T 715-2000

3.1.3 电站弯管,DL/T 515-2004

3.1.4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3.1.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47-1995

3.1.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DL 5007-1992

3.1.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 5031-1994

3.1.8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 821-2002

3.1.9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DL/T819-2002

3.1.10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1998

3.1.11 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JB/T 1612-94

3.1.12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JB/T 1613-93

3.1.13 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985-986-88

3.1.14 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699-88

3.1.15 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设计技术规定,SDGJ59-84

3.2 在按以上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应满足最新版的电力行业(包括原水电部、原能源部)相应规范标准,当两者有矛盾时,以电力行业标准为准,详见以下规范:

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焊接篇)

电力部《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电力部《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电力部《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电力部《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3.3 在按相应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应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的要求。

4、设计要求

4.1 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顶棚穿管排处的密封焊接、固定装置的焊接等因素。

4.2 方案及设计理念应充分考虑降低现场安装难度。

4.3 性能考核指标

在实际燃用煤种不低于招标文件提供的近半年平均煤质条件的情况下,

4.3.1 当锅炉320MW满负荷运行时:正常运行条件下,再热汽温达到540+2℃。

4.3.2 当锅炉210MW负荷运行时:正常运行条件下,再热汽温达到540℃。

4.3.3 当锅炉150MW以上负荷运行时:正常运行条件下,再热汽温达到540℃。

4.4 结构要求和系统配置要求

4.4.1 投标方提供5号锅炉壁式再热器设备优化改造工程设计优化方案报告、结构设计图纸。

4.4.2 所有改造工程受热面管子按JB1611-75技术条件及附件制造和验收。

4.4.3 钢管在弯制前应进行光谱检验以验证其钢号,直径和壁厚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100%涡流探伤合格并将两侧端头切掉。

4.4.4 直管及弯管应进行宏观检查,管子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刻痕、裂纹、锈坑、折皱、电焊点蚀坑和斑疤等现象。

4.4.5 管子弯制后其表面不应有裂纹、分层、过烧等缺陷;管子弯曲半径应符合图纸要求,不圆度、波浪度、角度偏差及壁厚减薄量均应符合不低于《电站弯管 DL/T 515-2004》等相关规定。

4.4.6 弯管成品后不得有过烧组织或晶间裂纹等缺陷,并进行100%磁粉或射线、涡流探伤合格。

4.4.7 制作完成的管排长和宽误差不超过±5mm,对角线误差不超过10mm,管排边管垂直度误差不超过±5mm,管排的平整度误差不超过±5mm。

4.4.8 现场组装的管子所有加工坡口型式应为“V”型坡口,角度为30°~35°,管端内外壁10mm~15mm范围内打磨干净,见金属光泽。

4.4.9 管排制作时所有对接焊口不允许布置在管子的弯曲部位,其焊口距离管子弯曲起点不小于100mm,焊口距管夹的尺寸不小于50mm。

4.4.10 管排制作时一次焊口合格率不低于98%,且所有焊接的焊口应全部100%拍片(射线检验),不合格应返工处理,应有记录。

4.4.11 直管及弯头出厂前应进行100%通球试验,钢球直径75%--80%DN,通球合格后应检查是否有球遗失,严防钢球遗漏在管子内,并做好相应的通球记录。

4.4.12 管排制作完成后应全部进行超压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将管内水放尽并对管内通风吹干,做好防腐工作,并有相应的水压试验记录表。

4.4.13 管排制作完成后应对管排的上下接口处用橡皮盖进行封堵,同时对管排进行油漆防腐(上下接口处50mm范围内不要油漆)。

4.4.14 投标方应在管道外壁上用白色文字明显标明该管道的材质及规格。

4.4.15 投标方交货时应提供原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及材质报告(证明)、产品检验记录、质量检测报告、无损探伤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材质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其管材质量的资料。

4.5 质保期

4.5.1 5号锅炉壁式再热器设备优化改造工程所供设备质保期为自投运后一年,但不能以12个月作为设计计算及设备加工、制造安全性、可靠性和运行周期的依据,应以能够保证设备长周期、大负荷运行为设计理念。

4.5.2 质保期内对于因所供材料质量问题或设计、制造工艺等投标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及人员伤害事故,投标方应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4.5.3 质保期内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为48小时内赶到电厂现场;保质期后如招标方有必要请投标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时,投标方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服务。

4.5.4 质保期后,投标方应长期有偿供应备品备件。

5、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5.1 一般要求

5.1.1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5.1.2 本次5号锅炉壁式再热器设备优化改造工程要求全部采用宝钢生产的管材。

5.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供设备数量均为一台锅炉所需。

5.2 供货范围

张家口发电厂5号锅炉壁式再热器设备优化改造工程设备制造部分,包括设备优化改造设备计算、校核、设备制造以及所有涉及到以上改造工程相关的图纸、技术资料以及所有设备的供货。

合同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5.2.1 提供5号锅炉壁式再热器设备优化改造所需的所有受热面管排和管段;

5.2.2 提供5号锅炉壁式再热器设备优化改造相关的炉顶密封装置(不包括壁再出口膨胀节);

5.2.3 提供5号锅炉壁式再热器设备优化改造所有连接部件、固定装置等;

5.2.4 除提供此次5号锅炉壁式再热器设备优化改造的相关图纸之外,投标方还需提供改造后的过热器系统图、锅炉总图、所有设备、零部件的加工图(包括竣工图)等相关图纸各四份及上述所有设备的CAD 电子图及PDF格式图两份(包括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可参考原有图纸进行整理),以便于招标方进行资料归档和调整健全档案室资料。

5.2.5 凡涉及到5号锅炉壁式再热器设备优化改造的部位均需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进行相应的现场安装指导。

投标方确保供货范围的完整性,并负责所供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缺陷,由投标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5.3 设备范围

5.3.1 5号锅炉壁式再热器受热面管道、固定装置及其附件等。

5.3.2 投标方要确定此范围并提供细化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5.3.3 备品备件

主要如下: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材料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壁再区域水冷壁弯防磨护铁(图号9M111-2-6/7、33M117-1-0)

1Cr20Ni14Si2

8

5.4 交货进度

5.4.1 5号锅炉壁式再热器设备优化改造工程所需设备的交货进度要满足5号机组A级检修工期进度的要求,5号机组计划在2016年8月22日停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方必须于停机前10日全部交货到张家口发电厂检修现场。

标签: 大唐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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