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比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元) | 资金来源 | 备注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财政预算资金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二、询比资格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三、采购服务内容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渝卫函〔2023〕489号)的相关要求,璧山区作为全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区县。充分发挥数字化、智慧化及信息化优势,驱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高质量发展,落实区域医疗一体化发展、分级诊疗制度、乡村医疗健康服务及规范诊疗行为的发展策略,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单位,建设医联体一体化智慧系统,系统是医院内诊疗业务系统,主要用于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计原则
1.实现四项统一,强化医疗集团内部集中管理。通过紧密型医疗集团建设,依托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集团内信息共享的统一,实现诊疗服务的统一,实现用药衔接的统一,实现服务管理的统一。
2.将慢病转基层,提高优势诊疗资源使用效率。目前区级医院门诊诊疗中约20万慢病患者在区级医院诊疗开药,通过系统建设将慢病患者分流转诊基层,释放区级医院的优势专家资源,供给疑难病诊疗,切实提高优势医疗资源使用效率。
3.高质量的需要,落实“三端服务”改善医疗服务。以智慧系统为载体,以患者端、管理端、医疗端需要为目标,通过系统建设,有效整合三端需求并将服务全部线上化,实现患者服务的高效快捷,实现行政管理的整合有效,实现医疗服务的高效优质。
(二)设计范围及内容
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载体,以最快时间、最小成本、最佳实践效果、最大数据共享为目标,建设智慧系统,实现医联体集团内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 区域预约诊疗系统,实现全区统一的预约诊疗门户,以牵头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为区分,建设统一的预约挂号、统一的预约公共卫生服务、统一的线上支付及医保结算。
2. 区域微信公众号,与预约诊疗配套建设,以此为载体发布预约诊疗、健康档案查询、健教处方及居民健康信息推送、满意度调查、重点信息和数据发布服务。
3.区域医疗机构健康档案浏览服务,该系统既是医疗机构之间的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共享系统,又是患者调阅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的系统。依托现有医疗机构的业务信息系统(HIS、LIS、PACS等)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采集、汇聚、结构化分类等处理,按一定的展示模型,并获得患者授权后提供医疗机构医生浏览并用于诊疗服务。
4.区域前置审方(含处方点评、合理诊疗、AI诊疗知识库),该系统在配套审核保障机制情况下,整合中华医学会等权威认证的药品知识库、诊疗规范库,集成AI知识学习能力,在医生事前和事中环节开展处方、医嘱的智能审核和人工审核。
5.AI分级转诊系统,以患者就诊全周期诊疗数据和健康档案数据为基础,既实现患者转诊前推送诊疗数据至上级医师调阅,又整合患者转诊指针并系统智能判断,同步实现线上转诊流程。
6.门诊慢特病用药处方流转(含虚拟云药房),将慢病复诊开药的患者,将其历史处方流转至基层医疗机构供医生调阅,医生结合历史处方情况开具患者所需药品。配套建设虚拟云药房系统,结合线下药房药品流转等同步实施。
7.慢病管理及医防融合(含家医服务、医疗和公卫数据融合等),整合现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服务及各级医疗机构诊疗数据,事前、事中在患者门诊诊疗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在慢病管理服务时可整合利用诊疗数据落实随访服务。
8.重点数据跟踪监督系统,重点对处方、耗材、药占比等数据,采取多维度分析,支持逐层下钻,具备诊疗数据的统计、分析、研判、预警、展示能力。
9.针对以上系统的数据采集、处理及展示;针对以上系统的支撑服务(含数据库、中间件、云服务器资源及网络等)。
10.根据采购人需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的医联体一体化智慧系统的后期系统(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相关系统)的有关技术服务。
(三)设计要求
1.设计内容合规合法,遵循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2.系统设计应采用主流、稳定可靠的技术,顺应未来技术发展趋势并适度超前设计,做到技术方案科学合理、经济可行。
3.设计操作性强。对需要采购的设备和软件,提供选型建议、主要参数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等。
4.从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充分利用己有资源,处理好新系统与旧系统的关系,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等资源。
(四)工作成果
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医联体一体化智慧系统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方案。
四、服务期及服务要求
(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以内完成方案编制。
(二)免费服务期2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验收方式。1.完成需求调研分析、初步设计方案、预算编制等项目约定全部工作,项目成果提交完整规范;2.项目成果通过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评审。
(四)服务要求
1、成立有服务团队,团队成员至少3人,具有丰富技术服务经验和良好的用户信誉。
2、供应商在项目服务周期内,需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的技术咨询建议、策略、规范和整改建议要切合招标人实际情况,满足国家和市级有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应加强本项目资料的保密管控,必须针对本项目建立项目纸质、声音、影像、图像、电子等各种形态资料及其载体的保密管控措施。
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在办理预算审核时需要,全力配合完成方案汇报、意见征集、修订、过审等程序。
5、供应商应随时为用户提供技术及商务咨询服务。
6、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厂家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7、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付款方式
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成交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付款时,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法发票,采购项目价款支付到成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曾 璐、马廷勇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8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超市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供应商采用违反市场一般规律的价格投标并中标,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采购人要求的预算方案,采购人即将该供应商的有关情况函告区财政局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建议纳入黑名单。
4、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八、评选方法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评审法。已入围评审的报价供应商,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九、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十一、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经营范围不得涉及网络安全产品开发、销售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可能影响测评结果公正性的业务。供应商需要有本地服务团队,当发生突发网络安全公共事件时,能在第一时间派出技术团队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参考依据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
(一)报价函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询比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比。
1、愿意按照询比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
3、我方承诺:本次询比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比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比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中选,将按照询比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比、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