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锦屏山风景区观光塔建设
弥勒市锦屏山风景区观光塔建设
弥勒市锦屏山风景区观光塔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2016-3-0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市锦屏山风景区观光塔建设项目”已由弥勒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弥发改[2012]10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公司自筹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弥勒市锦屏山风景区;
2.2建设规模:观光塔塔高53.97米,共九层,面积约3161.53㎡;
2.3计划投资:约1428.5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后续服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须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已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请于2016年03月23日至2016年03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大楼1楼政务大厅)持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5.3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申请人在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下载地址:http://wenku.baidu.com/view/53d*******c********fc35bfr=prin);或可自行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13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3日09:0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网址:www.hhzy.net)、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网址:www.ynzb.com.cn)上发布,并同时上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www.ynggzyxx.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弥勒市
邮编:652399
联系人:岳勇
电 话:133*****00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联系人:赵欣
201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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