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2023年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项目宣传和培训工作实施单位遴选公告

恩平市2023年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项目宣传和培训工作实施单位遴选公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3〕92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市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扎实推进“三新”集成配套落地,我市安排6万元用于开展项目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项目名称

恩平市2023年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项目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是开展不少于2场科学施肥技术田头直播课;二是开展不少于1次专题或视频宣传;三是总结“三新”成效和典型技术模式。

三、申报主体资格条件要求

1、申报主体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申报主体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申报主体需明确相关的服务承诺。

4、前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处罚记录;

5、申报主体保留资格再审和后审的权利。

四、报名资料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服务单位名单。

(二)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近几年曾开展同类项目业绩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项目报价明细表。

五、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27日下午17时,逾期不接受申报。

六、遴选程序

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按照公告需求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向恩平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3份,使用档案袋封装)。资料邮寄或送达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恩城根塘街4号,恩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人:黄丽菁,联系电话:0750-*******)。

评审程序。由恩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必要时增加实地考察环节,根据专家评审和公示情况,决定本项目的实施主题。(由恩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集体讨论初步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

七、项目管理

(一)申报单位被定为项目实施单位后,严格按照项目目标和资金安排,规范开展项目建设。

(二)建设总投入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财税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此次项目由恩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与恩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1.恩平市2023年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项目宣传和培训工作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_1.0.docx

标签: 化肥减量增效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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