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包号 | 采购内容 | 包预算金额(万元) | 包最高限价(万元) |
HNDHZB-20231201/1 | 1台纤支镜、1套工作站、2台等离子空气消毒机(移动式) | 20.2 | 20.2 |
HNDHZB-20231201/2 | 1台血气分析仪(设备+3年试剂) | 26.6 | 26.6 |
HNDHZB-20231201/3 | 1台转运型心肺复苏仪(适用于救护车)、1台心电图机(适用于救护车)、1台除颤仪(适用于救护车)、1台心电监护仪(适用于救护车)、1台可视喉镜(适用于救护车)、1台麻醉喉镜(适用于救护车)、救护车其它物品包 | 18.75 | 18.75 |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及重症医学科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DHZB-202312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及重症医学科设备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55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中西医结
合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及重症医学科设备购置项目,设备的供
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免费培训、
质保期内外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及重症医学科设备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及重症医学科设备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
、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响应产品须符合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凭证。
3.2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
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
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事业单位和自
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磋商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
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
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
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体以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4)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
罪查询(包括供应商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
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
消响应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0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地点: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1号
华凯大厦5003室);方式:供应商持公告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至现场领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6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郑州市城北路7号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0371-663225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3室
联 系 人: 王熠彬
电 话: 0371-8892166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及重症医学科设备购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HNDHZB-202312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及重症医学科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HNDHZB-202312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55万元
最高限价:65.55万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HNDHZB-
1台纤支镜、1套工作站、2台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移动式)
包预算金额
包最高限价
(万元)
(万元)
20.2
20.2
20231201/1
HNDHZB-
20231201/2
HNDHZB-
20231201/3
1台血气分析仪(设备+3年试剂)
26.6
26.6
1台转运型心肺复苏仪(适用于救护车)、
1台心电图机(适用于救护车)、
1台除颤仪(适用于救护车)、
1台心电监护仪(适用于救护车)、
18.75
18.75
1台可视喉镜(适用于救护车)、
1台麻醉喉镜(适用于救护车)、
救护车其它物品包
5.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
5.3采购要求: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及重症医学科设备购置项目,设备的供货、运输、
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免费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验收合格;
5.5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三个包;各供应商只能投其中一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4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
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
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响应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凭证。
3.2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
诺,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
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磋商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
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
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4)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
供应商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
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2:00;
14:00至17:00。
2.地点: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3室)。
3.方式:供应商持公告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
托书一份加盖公章至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
4.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6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4年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6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
在磋商开始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监督部门: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监察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322590
联系地址:郑州市城北路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熠彬
联系电话:0371-88921666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熠彬
联系电话:0371-88921666
6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