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法庭建设重新招标公告
审判法庭建设重新招标公告
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6-000148-1311-054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已由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德发改审批【2012】20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津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位于山东省宁津县开发区, 招标规模: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半地下室为羁押室,地上1-10层为法庭阅卷室,本工程建筑面积为11965.47平方米。建筑高度46.21米。框架结构。计划工期:总工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3年3月1日至今)完成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框架结构的公共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3 月 23 日至2016 年 3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但同时应到但应到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直接购买地点: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到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县中心大街邮政局东侧县委对面东侧)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县中心大街邮政局东侧县委对面东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津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宁津县开发区 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青龙街
邮编: 253000 邮编: 250100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人: 李萍
电话: ****-******* 电话: 185*****632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6@qq.com">********6@qq.com 电子邮件: hatxmgl@163.com
网址: 网址: www.huaantai.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16年3月22日
标签: 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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