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苑第一小学网络安全招标公告
月苑第一小学网络安全招标公告
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YYYX-******-WLAQCG 项目名称:南京市月苑第一小学网络安全采购 |
采购人:南京市月苑第一小学
采购年月:2023年12月
第一章 询价采购邀请
南京市月苑第一小学(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月苑第一小学网络安全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线下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YYYX-******-WLAQCG
2、项目名称:南京市月苑第一小学网络安全采购
3、采购项目预算: 5 万元
4、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无。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询价文件获取:
7.1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地点:南京市月苑第一小学(玄武区月苑南路10号)
8、是否组织集中勘察现场: 否
9、响应文件编制与提交
9.1 响应文件应当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按不响应处理。
9.2 响应文件签署
(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当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现场提交。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投标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签到人与委托书上被授权人身份不符的。
9.4 响应文件份数:壹份。
9.5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1日14点00分
地点:南京市月苑第一小学(玄武区月苑南路10号)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89*****52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本次招标除特别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4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 品 。
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
4.1 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布更正说明,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技术标准。
5.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资料和图纸等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附上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3 供应商所使用的币种位应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5.4 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6.供应商联合体
6.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依据。
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提供共同投标协议。
6.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7.价格组成
7.1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7.2 供应商应对《产品清单》分别报价。
7.3 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8.评定成交标准
8.1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后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8.2 评审最低价为按照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诚信评价等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如下: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报价的5%、5%扣除(特别说明: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扫描上传至交易系统指定位置的认证证书为依据)。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
(3)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9.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采购人。
9.2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和质疑函的主要内容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9.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9.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
9.5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9.6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违规质疑或多次质疑不成立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0. 提交响应文件
10.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商务、技术等要求逐一响应,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0.2供应商应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各项要求,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
10.3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提供的产品品牌、型号、产地、价格、性能参数和服务等。
10.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认证产品的,应提供认证证书。
10.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
1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1.1 供应商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时间之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1.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响应文件不能修改和撤回;如果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申请撤回的,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2.评审
12.1 评审组织
12.1.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2.1.2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3)编写评审报告;
(4)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2.2 评审程序
12.2.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财政部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以及供应商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查。
12.2.2 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是指本询价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12.2.3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处理: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不具备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特定条件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0)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盖章的;
(11)报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的;
(12)未逐一说明提供的产品品牌、型号、产地、性能参数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
12.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3.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由低到高排序,价格相同的按照性能参数指标优劣排序。询价小组确定评审价最低、技术性能参数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3.2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及时到采购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采购人和询价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
14.编写评审报告
14.1 询价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5.1 采购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5.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
15.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6.签订合同
16.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2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6.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我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
16.5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7、投标有效期
17.1 所投的标应从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17.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评标标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评审价最低。
2、评定标准:
2.1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00%、5.0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3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10.0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00%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0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4、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4.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5.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进行价格扣除或加成,用扣除或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1三星级按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1%的价格扣除;四星级按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五星级按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给予5%的价格扣除。
7.2诚信指数在40-30分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诚信指数在29-20分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诚信指数在19-10分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诚信指数在10分(不含本数)以下的给予5%的价格加成。
第四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一、产品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接受进口 | 产品类型 |
1 | 下一代防火墙(AF-FH全行业型号(新)) | 1 | 项 | 否 | |
2 | 全网行为管理(全网AC) | 1 | 项 | 否 |
二、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序号 | 品名 | 规格及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下一代防火墙(AF-FH全行业型号(新)) | 性能参数:网络层吞吐量:3G,应用层吞吐量:1G,防病毒吞吐量:500M,IPS吞吐量:400M,全威胁吞吐量:300M,并发连接数:100万,HTTP新建连接数:3万,SSL VPN推荐用户数(单独购买):不支持,SSL VPN最大用户数(单独购买):不支持,SSL VPN最大理论加密流量(单独购买):不支持,IPSec VPN 最大接入数:200,IPSec VPN吞吐量:200M。 硬件参数:规格:1U,内存大小:4G,硬盘容量:64G SSD,电源:适配器,接口:6千兆电口+2千兆光口SFP。 含: 防火墙软件基础级(*1套); 防火墙软件增强级模块(*1套); 云智订阅软件(AF8.0.7及以上版本适用)(*3套); 云鉴订阅软件(AF8.0.7及以上版本适用)(*3套); 软件升级(*3年); 产品质保(标准版)(*3年); | 1 | 项 |
2 | 全网行为管理(全网AC) | 性能参数:网络层吞吐量(大包):2Gb,应用层吞吐量:150Mb,带宽性能:100Mb,IPSEC VPN加密性能(最高性能):20Mb,支持用户数:500,准入终端数(支持客户端授权-需单独收费):250,准入终端数的扩容上限(支持客户端授权-需单独收费):500,防泄密终端数上限(需单独收费):1500,包转发率:14.4Kpps,每秒新建连接数:1000,最大并发连接数:*****。 硬件参数:规格:1U,内存大小:4G,硬盘容量:128G minisata SSD,电源:单电源,接口:4千兆电口。 功能描述:全网行为管理聚焦企事业组织网络行为安全,实现全网资产、身份、行为可视可控,智能感知内部威胁风险,帮助用户构建有效防御体系。 含: URL&应用识别规则库升级(*3套); 全网行为管理系统软件V13.0(*1套); 软件升级(*3年); 产品质保(标准版)(*3年); | 1 | 项 |
三、实施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所有功能要求,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功能性和完整性,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示的附配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时予以补充,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线材辅料、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
2.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对本项目所有设备的规格等要求进一步确认后方可供货安装,并确保产品质量。
3.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本项目,将所有设备安装到位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对比验收,保留邀请第三方质检部门验收的权利。
4.供应商应为其项目实施人员办理各项保险,保险费由供应商承担,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在货物运输、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服务要求
1.交货地点: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如采购人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外观有损伤),供应商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采购人商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其使用。
2.质保要求:供应商所供产品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三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供应商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2)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维修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必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备用设备。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终生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
4.验收标准与要求
(1)项目实施完成,供应商应完成文档整理,竣工文档是验收的必要条件。
(2)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装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因产品质量或安装不当导致验收不合格,应及时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二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退货。采购人在此期间保留对供应商的索赔权利。
五、付款方式
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学校接收并全系统正常运行1周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全款正式发票,自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全部款项。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监制
合同编号:xxxxxxxx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
住所地: | 住所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询价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工程、服务: ,货物、工程、服务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响应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号询价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乙方承诺; (6)服务承诺;
(7)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询价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询价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承诺执行。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如有)
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详见询价文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和乙方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 乙方(供应商):(盖章) |
代表人: | 代表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帐 号: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第六章 询价文件格式及附件
报 价 文 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附件一、报价申请及声明
报价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市月苑第一小学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询价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3、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询价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询价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询价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京市月苑第一小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询价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报价表格式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名 称 | 报价(元) | 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元) | ||
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 元(大写:) | ||||
提供的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 | 有 无 | ||||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是 否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在“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
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评审过程中,如果小、微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3、供应商可对报价表形式酌情调整。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或型号或分项目 | 数量 | 单价 | 总价(元)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 |
1 | ||||||
2 | ||||||
总价小计: | 元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报价”栏内,填写“是”或“否”,评审时,如果小微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附件五、资格证明文件
备注:以下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标后供应商需要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2.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或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格式附后)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或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南京市月苑第一小学: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
声明人: (公章)
年 月 日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京市月苑第一小学: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 (公章)
年 月 日
标签: 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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