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37#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乔小区北区37#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002061-0301-329s ********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乔小区北区37#住宅楼工程已由淄博市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项审(201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金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金乔小区北区37#住宅楼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张店华光路以北、涝淄河以东。
2.3 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4287.28㎡。合同估算价约为433.6万元。其中住宅3512.90㎡,地上储藏774.38㎡,均为地上6层,砖混结构。
2.4 计划工期:2016年4月18日开工;2017年2月27日竣工,施工总工期:316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所有分部工程以及土石方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等所有分项工程。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建筑渣土:类别为三类、产生数量约为300立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
未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完成省网报名的视为未通过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
8.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淄博金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汝春
法定代表人:许继文
地 址:华光路8号
地 址:张店区人民路17号
邮 编:255032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张总
联 系 人:耿丽
电 话:****-*******
电 话:****-*******
2016年3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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