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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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
采购邀请书
(招标编号:ZJZJ-2023-13162)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金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金华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 120 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同类业绩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餐饮
服务和水电维修)(按合同签订日期计算;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其他证明、证书一律
无效)。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
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
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
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3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7 日 0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报名材料和文本费用缴纳凭证获取。(1135713831@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 458 号 13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 458 号 1307 室
七、其他
杭州龙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
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
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采购编号:ZJZJ-2023-13162)以单一来源招谈判方式对有意向
的响应人进行采购,邀请贵单位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2.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 120 万元/年。
标号 序号 岗位名称 服务内容 *含税报价要求(最高限价) 预估金额(元/年) 备注
标包一
1
邮件处理中心保洁 负责邮件处理中心场地保洁。服务点人数不少于 2 人。
≤6400 元/月/服务点 76800
1、服务点有减少的,月服务费按实际服务折算。
2
网点餐饮配送 负责东阳邮政分公司城区网点临时餐饮配送服务。服务点人数不少于 3 人。
≤4500 元/月/服务点
54000
3
水电等维修 负责办公大楼及东阳邮政分公司所有下属分支机构水电维护服务。服务点人数
不少于 3 人。
≤13500 元/月/服务点 162000
4 网点保洁兼网点炊事员 负责 36 个营业网点日常保洁和炊事员工作。服务点人数不少于
36 人。
≤75600 元/月/服务点 907200
合计
1200000
注: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产品单价最高限价,按产品单价采购,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本次
响应将被否决。
(2)报价:服务价格含人工、增值税发票、税费、管理费、服装、利润、保险等一切费用。
(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两年;若双方合作良好,可续签一年。
(4)服务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东阳物业服务地址及时间;
(5)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同类业绩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餐饮
服务和水电维修)(按合同签订日期计算;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其他证明、证书一律
无效)。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
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
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
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
(2)获取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每天 9:00-11:30,13:30-17:00(国
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报名材料和文本费用缴纳凭证获取。(1135713831@qq.com)
(4)报名提交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各
一份(加盖公章);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各 1 份。
备注:所有报名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报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保证资格条件通过,投
标单位自行考虑资格条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4:0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3:30-14:00;
2)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 458 号 1307 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响应人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
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响应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
参与谈判。代理机构只接受响应人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 458 号 联系人:王晟
电 话:0579-8236008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 1151 号丽晶国际 18 楼
联系人: 贾安娜
电 话:0579-8287788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 458 号
联 系 人:王晟
电 话:0579-82360085
电子邮件:65400439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 1151 号丽晶国际 18 楼
联 系 人: 贾安娜
电 话: 0579-82877888
电子邮件: 11357138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物业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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