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HLLJ[2023]福第1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旅游区2023年度市政和水利设施维修维护工程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23〕19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暂估为378万元,下浮K值为12%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贵安旅游区(包括敖江步道项目)市政设施(含车行道、人行道、桥梁、涵洞、地下通道、雨污温泉管道、电力通信管道、各类检查井、道路附属设施、绿化补植补种等)和水利驳岸及排洪沟渠等巡查、养护、维修及防洪防汛应急排涝抢修等工作。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估为378万元,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县审计中心的结算审核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项目工期1年,实际起止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具体单项工程工期另行约定;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且具备独立法人。(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3年12月25日至 2023 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连江县财富天下7号楼206)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伍仟陆佰元(¥*****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10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l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潘渡镇贵安村,邮编:******

  电话:0591-********,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长城广场贵族世家17C,邮编:******

  电话:158*****231,联系人:李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连江县潘渡镇贵安村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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