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箐脚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
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箐脚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
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箐脚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箐脚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国家投资和省级投资第二批土地整治(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专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平县大寨乡箐脚村、大寨村委会交界处的老王寨河两侧;
2.2建设规模:367.0813公顷,预计新增加耕地3.2244公顷;
2.3计划投资:总投资1294万元。
2.4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并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5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且近年内承担过1个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
3.2省外入滇投标企业必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在蒙自市文萃路北段52号和景商务酒店四楼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彩打并加盖单位公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自行办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及身份证,近年内承担过1个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业绩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15:00时,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园区路8号3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4 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地址: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园区路8号3楼开标室,州车管所对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网址: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ynggzyxx.com)、http://。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普振东 法定代表人:杜春菊
地 址: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9楼地 址:蒙自市文萃路52号和景商务酒店4楼
联系人:余发荣 联系人:普仙、郭航宇
电 话:****-******* 电 话:159*****802、139*****290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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