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购买财务管理服务的公告

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购买财务管理服务的公告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昆财会〔2018〕3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预算绩效等工作,不断提高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经昆明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财务管理服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机关工委财务管理服务》(政府购买目录:财务管理咨询,代码:E1504)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三、 主要内容

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服务工作。

四、 承接标准

(一)执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承接单位主要有财务信息、税务信息咨询等资质并从事该项工作,熟悉掌握政府部门财务工作的特点与程序;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五、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财政局等文件精神对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会计核算等工作进行指导,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会计行为,完善制度,达到财政部门的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

六、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 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逢节假日顺延。

九、 联系方式

请有意承接者与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联系,并提供相应报价、资质及服务项目内容。

联系人:张副主任 联系电话:0871-********

联系人:辛老师 联系电话:0871-********


中共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20年9月25日




*******.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jgdj.km.gov.cn/c/2020-09-25/*******.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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