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公开招标惠城区养老机构心理健康团体服务的公告
关于再次公开招标惠城区养老机构心理健康团体服务的公告
2023年12月8日至12日惠城区民政局挂网公开采购养老机构心理健康团体辅导服务项目,不符合条件而废标,现拟向社会再次公开招标养老机构心理健康团体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惠城区养老机构心理健康团体服务
二、项目要求
(一)对象:惠城区内各养老机构;
(二)数量:2024年到全区养老机构开展62场次团辅服务,其中长者专场32场,工作人员专场30场;
(三)团辅目的:
通过团体心理辅导服务,让老年人增强自身认识,引导他们与社会保持良好的联系,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提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压力管理能力,提高抗压能力,提升自身心理素质,在服务长者工作当中有效应对长者各种心理健康问题,提升服务能力。
(四)团辅方式
由心理辅导老师到各机构对长者及工作人员进行线下辅导;
(五)预算金额:15万元。
三、报名条件
(一)在惠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单位;
(二)经营范围须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或老年人服务;
(三)熟悉老年心理特征,具有心理团辅专业经验;
(四)团辅老师须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中国科学院心理咨询师培训合格证或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心理咨询师证书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具有心理咨询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五)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地方信用网站信息报告)
四、招标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
五、申报材料
(一)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服务费用报价;
(三)机构的专业能力、人员资质,机构心理团辅及辅导老师团辅的过往业绩佐证;
(四)信用记录;
(五)其它有关佐证材料;
报名资料须密封并加盖报名机构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5点
报名单位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送达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29室。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报名单位承担。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宇,0752-*******
标签: 再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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